这个事我还真挺困惑的。
一个艺人演过的影视音乐等文艺作品,到底算什么?
一种工业时代面向受众输出的产品吗?
那举个例子,东子在美帝的事,如果发生在国内,某东及其名下的所有公司,会不会被要求关门大吉?
换句话说,对于所有开公司尤其做到上市公司的企业,我们要不要采取董事长、控股人犯罪,企业直接强制下市、叫停的举措?
毕竟这些人,在社会上同样有很大的影响力,既有地位又有钱,属于普罗大众公认的成功人士,无数人可望而不可即的学习目标。
按某些主流说法论,既然有如此之大的影响力,那他们是不是也应该背负做出引导正面价值观的社会责任?
万一他们自己身陷黄赌毒后,导致其他想努力成功的人效仿学习,导致心智不成熟的未成年人认为他们能成功就是靠非法手段,是不是会有很差的负面社会影响?
现实是,很多企业老总哪怕自己进去了,留着家人在外,也仍然合法经营着他进去前创立的企业公司,痛苦地过上了快乐生活。
人违法犯罪违背公德了,但是他的产品依然被予以保留。
为什么是这样?
因为无论是他的公司还是他的产品,背后都不是他一个人的利害。
不能因为他一个人的错误,就让所有跟产品有关联的人付出代价。
所以哪怕某些企业有过辱华行为,我们官方依然不会下场,封杀那些企业,要靠人民群众的自觉抵制。
哪怕某体育赛事官方大张旗鼓定了调性,在事后也要出于某些考量,多做一些利于团结的事——虽在价值观引导的受众层面,它比最顶流的明星还要有多数倍的观众。
没办法,
谁让产品、资产、科技,这些都是中立而客观的。
注意哈,这并不是我输出给你的观点,而是在此之前世界呈现给我们的客观现实。
那影视作品有什么不同?
一部剧、一个电影,无论是好是坏,当它被拍完上映后,它就不再是某个人的私有物品。
男女主演男女配角导演编剧群演投资人,以及无数或消费或没消费的观众,利害都系于其上。
除了特定角色,文艺形象和真实人物形象,谁都知道不是一回事。
把错误的明星榜样当典型严惩,没问题,所有媒体一起去宣布这种行为不应该学习,很ok。
我支持正确的价值观被引导。
一个专业水平或合格或不合格的明星,
犯了错误,
我们是应该给出惩罚,让所有人引以为戒,让他以后再也无法出现在公众视角,
还是直接发动物理手段清除他在这个世界上互联网里的一切痕迹?
我们要不要因为他的错误,去惩罚其他演员、其他导演、其他观众?
这事哥们没想明白,所以给不出任何有倾向性的结论哈。
我只是表达我自己的一种困惑。
以及觉得应该有一个明确的、逻辑自洽的、合理且公开的标准。
我是寻尘客,
祝你不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