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义愤填膺于“迪奥抄袭马面裙”。
气愤之处在何处?
你迪奥可以说从中国传统文化里获取灵感并创作,可以致敬我们的明代要素,但绝不能说“前后片交叠剪裁被称为DIOR标志性廓形”,这其实逐渐暴露外资品牌的狼子野心,他们连尊重也不再尊重了。

笔者按:马面裙又名“马面褶裙”,马面裙是传统的汉族服饰之一,在中华传统上衣下裳服饰形制中也是颇具代表性的一种裳。马面裙在明清时代非常流行,即便在现今电视、电影演绎中也会时常用到,一般前后共四个裙门,两两重合,侧面打裥,中间裙门重合而成的光面,俗称“马面”。
这是妥妥的中国服饰。
有人将迪奥的“抄袭”赋予了很好听的名字“文化挪用”,其实不然,其实这是文化掠夺。
据说这个迪奥设计师是韩国人。
面对中国传统文化,日韩偷欧美抢,还记得奥运开幕式朝鲜族服饰,韩国说我们是“文化掠夺”?我们也只会反驳。
殊不知韩媒经常无端攻击中国,认为“中国这是在掠夺韩国文化,韩国应当发起抵制”——面子是人给的,但是也是自己挣得的。
中国可以说是礼仪之邦,但这不代表是鹌鹑,要将自己的文化拱手让人。
有血性有胆量,便应该也发起舆论战,发出抵制,而不是寒了民间的呼声之拳拳之心。
人们可以说“西方文化的本质是掠夺,中国文化的本质是分享”,但不能故称优雅,人家现在欺负到头上,该反击别憋着,该抵制抵制,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知道我们不仅有几千年历史的知性隐忍,同时也有气迈汉唐的振聋发聩“明知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是时候提文化自信,对文化掠夺作出强硬回应了。
再论及迪奥这种行为,实际用成语解释叫:巧取豪夺。
其实,我觉得中国相关部门是否该考虑类似于集体商标或者地域保护一般地保护历史文化要素?
这是值得提上议程的。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日韩偷,欧美抢,我们何时才能保住我们的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该如何谈传播,我觉得应该从保护入手,而不是任人欺凌。
我一直觉得我们在历史文化要素的知识产权保护非常匮乏,否则也不会动则被隔壁大偷国申遗成功了!
另外,有网友问那么该如何从著作权法律角度分析这个事情?
这也正是我上文说“中国相关部门是否该考虑类似于集体商标或者地域保护一般地保护历史文化要素”的缘故。
当下的著作权法未必尽善尽美,网友这个疑问其实是服装设计的著作权如何保护?
司法实践中只得通过拆分服装设计的著作权构成要素,来保护服装设计中具有艺术美感的独创性表达。
尴尬的地方在于界定“抄袭”,前提是系列作品本身应该有知识产权,但现在处境很尴尬,马面裙大体是类似公有领域。
不过,也不是没有办法,在公有领域素材基础上进行的再创作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这意味着我们还可以将当下民间关于马面裙的再创作及时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