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环境你改变不了,只能尽量熟谙规则,在此基础上下好自己的棋局。
这个事件,在B站上有始末,有人贴图了,节目名字叫做《巡逻现场实录2018》。想看视频版的可以去,第10集《沙场秋点兵》,大概9分钟左右开始。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q94y117sm?spm_id_from=333.337.search-card.all.click
事件情况:
1.一男子要跟女朋友分手,女朋友不同意,打110报警,谎称自己被打。
2.巡逻民警接警后赶赴现场,发现女子躺在男友房间前面的地上,不回应警察的任何问题。

3.民警打电话,一方面打电话给指挥中心,请120过来,同时因为女子不说话,也请指挥中心查下报警电话是谁打的。另一方面敲门询问情况,问门外的女子跟房内人什么关系。
4.门内男子明显带有情绪,回话说“你自己问她,我不认识”。
5.警察要求开门说话,“了解一下情况”,“你不要这么害怕,干什么啦”。
6.男子回到:“我不想给你开,开什么开”。
警察推断,躺在地上的应该是报警女子,门内的可能是打人者。
作为现场情况的分析推测,也有其合理性。
但警方面临的问题是双方都不配合调查,于是继续敲门,门内男子意思有什么事你问,我不开门(不知道是不是怕开门了女子会进来),警察表示你开门,我们要看。
警察内心的疑点是,你不敢开门,见到警察这么害怕,很可疑。这个也没错。
但是男子回答道:你们敢动一下这扇门我就告你们私闯民宅。
这就装外宾了。
7.接下来警民的矛盾点在于,男子的意思是,我为什么要开门,你警察得给我个理由。
警察意思是你里边有状况,我要看看。
警察于是要求派民警支援,其中一个民警陈浩发表了以下言论:
今天这门一定要开,他一个男人,女的往外边一倒,你就不管了。无论从法律,就是我的职业标准出发,还是从我的情感出发,我都想要进这个门。
男子要求给个理由,其实也很合理。
而警察则带点儿权力的任性色彩(“今天这门一定要开“”从我的情感出发”),另一方面有比较浓厚的白骑士情结(“他一个男人,女的往外边一倒,你就不管了”)。其实你作为警察,不应该拉偏架,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活稀泥也不能光打一方的脸。
警察应该怎么做呢?
8.急救人员和支援民警到了,查了下,该女子无大碍。
既然男子不开门,其实可以把女子带回去问话,如果发现需要进一步搜查的问题,涉及刑事案件的,那就申请搜查证,拿证上门,合法合规。

进行搜查必须持有搜查证并向被搜查人出示。但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紧急情况的除外。搜查证应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签发。
从“女子无大碍”这点看,应该不涉及刑事案件,不需要逮捕拘留该男子,也不属于紧急情况。
那么其实就是需要该男子配合办案,可以传唤。
9.男子后来又没扛住,受不了敲门直接开门,然后就被擒,关到了笼子里。

看到男的被带走,女子终于起身。
后来发现就是双方的纠纷,于是警方批评教育了事。
最后也没提到是否有暴力行为,从虎头蛇尾草草了事看,估计应该是有把女子及行李箱推搡出去的行为,但应该不太过分。
最后警察的评论亮了:
这是很普遍的现象,(男方当事人)不懂法的情况下,自说自话的去理解法律。
警察眼里该事件的定性是:
女子报警后躺倒,男方因此火冒三丈,却把气都撒在了来处理纠纷的警察身上。
警察觉得你朝他撒气了,这才是关键。懂不懂法,并不是关键。
实际上在整个事件的过程中,你可能感觉警方做的“不妥”,但很难挑出警察的硬伤。这就是因为他们拥有所谓的“合法伤害权”。
比如最后拿人时警察提到的:要强制传唤男子。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你可以要求传唤证,但警察可以口头传唤的,只要笔录说清楚就行。
所以没证,直接拿人,是合法的。
门也是男子你自己开的,警察所作所为,没有硬伤。
所以面对他强你弱的情况,首先要控制情绪,不要让人觉得你把气撒在强者头上。
你把情绪转嫁给弱者,弱者可能没啥办法只能受着。但你要在强者头上撒气,你这是头撞南墙。
当然我建议基于理性应对,其实这事没这么复杂。
一开始警察敲门时候,开门好好说,说说自己的委屈自己的弱势自己的郁闷。
没打人就是没打人,要说我打人,最少拿出证据啊。
这样可以不激化矛盾。
案件中的女子,实际上就是装弱势方,耍无赖,最终实现了借刀杀人的目的。
正常来说,你报警,你得说说什么情况吧,还得提供必要的证据。
结果这位女子,往地上一趟,就开始了无赖模式,你警察跟前男友扯去吧。
连急救人员来了,查出身体无碍后,还是装死。
这里边利用了两个bug:
1.执法一线的突破口。纠纷中的执法者,通常选择从更配合的一方打开突破口,如果需要居间调停,那么肯定也是更加倾向于让更讲理、更愿意妥协的一方吃亏。
柿子挑软的捏,从薄弱处打开突破口,这是干中间人的基本工作原则。
包括二手房中介,买卖双方,谁更好说话,那么谁在价格上一定吃亏。反正买卖双方零和博弈,但中介只要交易能成,就是稳赚,他没必要为谁说话,谁老实,就压谁。谁狠,就帮着他压对方,这对中介就是最好的博弈策略。
所以摆烂的一方,执法者通常没啥好办法,只能从老实的一方入手,甚至需要老实的一方退让。
面对调停,就是胆小鬼博弈的环境。
谁越无赖,谁越能占上风。
跟有理没理,关系不大。
2.执法者以男性为主,于是该女利用了不少男性心中的白骑士情结。
这个不多说。只能说是她很好的利用了人性。
正确的博弈套路,是向她学习。
1.你耍无赖,我比你更无赖。
你不是倒地不起吗?我就闭门不出。
看你执法者最终判断哪个柿子软。
其实如果男子一直闭门不出,那么大概率是从女子这边打开突破口。
反正救护车都来了,给你拉走,总比物理破坏一扇防盗门容易吧。
当然这不是首选,因为警察确实可以传唤你,闭门不出,在自己没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只是增大了己方给执法者“找麻烦”的能力。
如果他选择撬锁进入,那么查明男子没问题后,警方要赔偿修复的费用。
大多数民警并不想惹这个麻烦。
就算真的这么发展了,最后警方要赔钱,他们肚子里有气,自然也会更好的“教育”装死的女子。
但说白了,这招还是头铁,不推荐。
推荐的是下一招。
2.你不是装弱者,利用执法者的白骑士情结吗?
那我就跟你比惨。
一开始开门,可以啊,无条件配合。
警察叔叔,辛苦了,别站门口,进来说话,我给你们泡茶。
茶上了,就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从自己当年如何舔狗,到后来如何憋屈,自己多惨,多冤种,多无辜,多么被人骑脸输出,事无巨细,讲他个三小时起步。
你不是女性,那当然没法激起对方的白骑士情结,但你可以利用他的公道心啊。
具体可以参考周星驰。

总之,在公权力面前,我们都是弱者。
别自以为是,别觉得自己能用什么法律制度来约束他们。别忘了执法者是谁。
记住,你的博弈对象不是执法者。如果是执法者,直接认怂。蚍蜉撼大树,一动也不动。
你的博弈对象,是那个试图借刀杀人,利用执法者,利用公权力对你施压的人。
那么,无赖者胜(合法合理的无赖,不能撒泼),会装者胜。
她试图借刀杀人,你可以一开始就把她的意图点明。
如果你直接跟公权力对立,那么她借刀杀人之计就成功了八成。
把情况摆明,说出她的小心思,明明是私人的事情,却非得占用公共资源:
她这是自私啊,阿sir你们工作这么辛苦,她却还要给你们加工作量,非得让你们卷入这种没法升职加薪的家长里短,太过分了!
争取执法者的同情和支持,让她跟执法者对立起来,才是正确的策略。
最后:反对两性对立,我所说的策略,哪个性别都能用,但凡有人耍无赖,试图借刀杀人,你都可以如法炮制的破解。
更新:
通过跟评论区有的警察朋友交流,并核实一些资料,补充和澄清如下:
1.进屋会不会有搜查证?
搜查证只是针对刑事案件,如果只是治安事件,不会有搜查证。
2.警方执法时,并不知道是家庭纠纷,所以不能开上帝视角认为他们有问题。他们怀疑屋内男子,是合理的。
3.是否一定要配合调查?
现场发现的嫌疑人,警方可以要求配合调查,可以口头传唤,你还不能不配合。
4.是否可以要求出示警官证?
公安部规定,警察着制式警服开制式警车,可不用出示警官证;当事人怀疑警察身份的,可根据民警的警号拨打110报警查询。
当然建议如果不是事关重大,还是事后查,防止有人假冒警察诈骗,同时又不影响真警察办案。

5.警号在警服上。
警察的制服包括警号、警用标志、警衔肩章,其中警用标志缀订于制服右前,可区分警察所在的省市;警号是人民警察在所属省市的统一编号,钉缀在警服左前方;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它分监、督、司、员四类别十三衔级,主要通过肩章进行区别。
6.便衣执法时,警察要带警官证。公民也有权要求出示。
7.警察穿警服进入住宅时(不涉刑案,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是否还需要其他证件?
目前没查到比较权威的说法,下边供参考。如有了解的朋友,请赐教。
在遇到警察要求进入住宅、门店进行搜查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们应当要求警察出示证件及搜查文书,同时在警察搜查时,要有第三方证明人在场。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可以帮助我们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