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再三,我还是选择把她的故事记录下来。因为除了我,可能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知道有关这个年轻女孩之死的真相了。而我,也会在记下她的故事之后,将她彻底的忘掉。
一、孤独
睁眼已是黄昏迟暮,繁星二三落在远远处……
傍晚,出租房内漆黑一片,伴随着手肘的酥麻感,你醒了。
习惯性的拿起床头的手机,19:53一个尴尬的时间——吃饭太晚,睡觉太早。
耳边是睡时听着的《Black Sheep》,床边是两本旧书,一本胡迁的《大裂》,一本萧沆的《解体概要》,其中一本儿已经没了封皮。
起身,看了一眼身旁陌生女孩儿的睡颜,时空好似颠倒了,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
这时候,你会发现自己仿佛被世界抛弃了。
那种情绪已经不能用语言说出来,比起找个人,打个电话,你宁愿点支烟,让自己渐渐消失在深夜亮着华丽街灯的街道上,可能这就叫孤独。
只是那时的我,还太年轻,并不懂得享受孤独的滋味。
还记得有次,回老家吃席。我无比真诚地想向我的舅舅,一个所谓的亲戚间十分成功的过来人讨教,但站了半天,却又不知道该问些什么。
我就像个迷路的小孩,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问也不是。一如我时常感到痛苦又迷惘,我厌恶眼前的生活,但却找不到自己想要什么。
最后,舅舅点了根烟,眼神里满是同情,但也只是拍拍我的肩膀,淡淡道:“会好的,以后都会好的。”
当年,舅舅是个过来人。讽刺的是,后来,我也当了舅舅,也成了别人口中所谓的过来人,也理解了当时的他。
这份成长里的孤独感,无人能代。
而旁人除了一句会好,无言能对。
二、堕落
堕落不是罪,美得太颓废……
《圣经》上说,罪乃人性在每个人身上每一部分所见到普遍的残废现象。那么,若是存在一个无罪之人,又为何要欣然接受自我意识的奴役与惩罚呢?
这无疑是一种独属于神的傲慢。
即便真有神的教诲,生来所具有的自我意识也让我要思考一番,毕竟,缺乏批判与颠覆,宗教不过是思维的毒瘤。
生而为人,若无法把自我从自我中解放出来的时候,就会以啃噬自己为乐。
以至于当时的我,越是读书,越是试图理解这个世界,就越认为人类的意识是进化过程中的一个可悲的错误,比起非智能生命,这让我们变得太有自我意识了。
自然从自身中抽离出一部分又化为自然,但从自然法则来说我们是不该存在的生物,我们被“拥有自我”这一幻觉给奴役了。因为感官体验和感觉相结合,被设定成让我们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某个人,可事实上我们什么都不是。
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看作幻光,谁便沉入了无边的苦海。
甚至有时候,我会想,或许,人类可能只不过是一群疯了的猴子。撇开无聊的目的与价值,我们不应存在,也什么都不是。 对于所有物种来说,最崇高的事情就是拒绝被设定、停止繁殖、手牵手走向灭亡。
可笑的是,这只是我个人无聊且不切实际的臆想。是啊,再多无病呻吟的哲思以及所谓的学历,在大城市高昂的房租以及生活成本面前,都像个笑话。
上帝死了,地球也还会转下去。不论这代年轻人如何不愿一个人,最后决定去死的可能真的只有我自己。
于是乎,我彻底堕入了虚无主义,像一个无知懵懂的败家子,一路挥霍而来,以啃噬自己为乐——
因与舍友不和,我独自在外租房。除了偶尔去上课,写写东西挣点儿稿费,就是在网吧与酒吧厮混。如果再有个有钱的二代朋友,大抵就能当村上笔下的主人公了。
与酒吧不同,网吧里的夜总是昏暗的。只要你能忍受香烟、脚臭的那种作呕的混合味道,二十块钱就可以包夜到天明。
另外,包厢的环境好一些,更私密,也更贵。但我几乎没去过,只是记得,偶尔路过那一排,能听到沉重的呼吸与低吟。
当时,正值《Apex英雄》大火,作为网吧的常客,我与网管也就熟悉了。
“大兄弟,这是你的方便面和火腿肠……诶,命脉的空投来了,俺先帮你拿着,快去舔包!”
这就是我们间的第一次对话。且不用听口音,单是身上那股自来熟,我就猜到鹏哥是D城人。
至于他为什么会来这里,我不知道,也没问过。因为B城这座城市有太多这样的人。
后来几个月,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
只听人说,因为好赌,他欠了不少网贷,不得已南下逃去了S城。
再多,也不是我关心的了。
另一个常客,是个年轻女孩。年龄应该和我差不多,平心而论,她长得不错。
我天性孤僻,体素羸弱,最怕同生人交际。所以即便经常碰见,也并没有什么交集。可命运这玩意儿,恰如普罗透斯的脸般,令人捉摸不透。
某晚,因为点了饮料半天人没送,我便自己去柜台去取。恰好看见鹏哥和那个女孩儿一起从包间出来。
我自然不会蠢到去问他们干了什么。毕竟,常来这种地方的女孩儿,自然也都是那种女孩儿,对什么都无所谓的那种。
待她离开,鹏哥倒是毫不介意,挤了挤脸上堆满的赘肉,露出了一个油腻且猥琐的笑容:“那娘们儿就是公交,不少人都上过。你要少给点儿钱,俺帮你介绍介绍。”
不知为何,我的身心顿时涌上了一股无名的厌恶感。但终究,还是没说什么,只是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再说了,并要了两瓶果茶。
我独自回到座位上,开了一把游戏。结果因为队长跳错了位置,刚落地放了个技能,就被人阴死了,直接成盒。
“艹!!!”我气得摔了一下鼠标,瘫坐在椅子上,心中的无名火更盛了。
但正当我想拧开瓶盖,喝口饮料平复心情时,却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劣质黑樱桃香水味。
猛回头,发现她就安静的站在旁边。
正是刚才那个女孩儿。
而她身上那种味道的名字和我太相似了——堕落。
Black sheep and Black cherry这样的我们,更是无需多言和解释。
有位哲人曾说过,如果青春是艘破船,燃料便是荷尔蒙。
是啊,一个人觉得寂寞,和另一个人相互依偎又有什么错呢?如果真要怪,就怪多巴胺或是荷尔蒙吧。
我将另一瓶饮料递给她,她接过饮料做到了我旁边的机位上,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
“一起玩吗?”
“好。”
……
于是,在鹏哥一脸的淫笑下,我帮她在旁边开了一台机。值得一提的是,她喜欢玩狗子(注:寻血猎犬,游戏内的一个角色)且枪法不错,喷起队友来也毫不示弱,那晚我们当了好几局的捍卫者(注:也就是所谓的“吃鸡”)。
就这样,往事如流水,我却选择了堕落到底。直到结局的那一天,才发现自己已经一文不名,终究无法从自我与现实中超脱。
至于印象里那晚枪法凌厉的女孩儿,早已不知道到了哪儿去……
三、睡眠
一如上好铉的钟,我盲目地走,将意志高高挂起来,在内心深处对一切事物保持最大的冷漠,克制欲望。
我不断告诫自己,追求人生的目的和价值是毫无意义的。
比起会思考的芦苇,我更像活着的骰子:盲目将自己投掷到人生的赌桌之上,既控制不了点数,更控制不了赌场。
一切只听从于生存意志的摆布。
至于所谓的自我意识亦不过是进化过程中一个可笑的错误。在她看似动人的名字下,隐藏的却是被奴役者的浑然不觉和被觉醒者的无济于事。她滋养于腐蚀她的一切,人们愈是追寻,愈是沉沦,最终彻底变成她的奴隶,只能靠睡眠聊以喘息。
当然,睡眠作为一种恩赐,目的不过是为了更好的奴役。日复一日,往昔的记忆将我们填充殆尽,我们又一次被迫接受生存意志的惩罚,将自己置于封闭的环内,周而复始……
然而,那日傍晚,睁眼醒来,结过痂的疤久违地传来了阵阵痛楚,我又一次感到了活着的真实。
活着,但也仅此而已。
“啊~~~”伴随着一阵慵懒的猫叫,身旁女孩儿的起身打破了我的沉思。
她醒了。同时,也将短裙下雪白的长腿从我膝上移开了。
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的底裤也是白色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这种完全的不设防,令我升起的不是色心,而是一股悲惘。
我虽自问无药可救,也打心底不愿意将自己和鹏哥那等人相提并论。只不过,现实很快打破了我的这份一厢情愿——
“要我吗?请我吃饭,今晚我就是你的了。”她的声音很轻很好听,就像再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顿时,我明白了,在她眼里,男人不过是一路货色,我与什么鹏哥,鸟哥之流没什么本质分别。
不知是自嘲还是掩饰尴尬,我只得苦笑了一声,接着点开外卖软件,把手机递给她道:“那倒不必,想吃什么自己点吧。”
她接过手机,自顾自的挑了起来。
接着又是无尽的沉默。
假若,此时有人问我,我同那个女孩儿究竟是什么关系,我想我肯定也会疑惑一阵子。
朋友?我们这才认识一天。
炮友?我们什么也没发生。
姑且,算作床友吧。
不过,这些于我而言都不重要。读书也好,游戏也罢;堕落也好,悲惘也罢;请她吃饭也好,让她留宿也罢……自患病以来,我的全部所作所为不过是为了填满内心满溢的空虚。
现在想想,我的反应应该不能归咎于所谓的高等法学教育。毕竟,没人比我更懂什么是堕落,它与一切东西都无关,除了性。
大学里的叫兽与小三似乎也并不比外面少,只是他们的标价远比一顿快餐昂贵些,但竟也因此装得高尚了起来,令人作呕的那种。
当然,这一切亦可能只是那个年龄段男孩儿特有的迂腐——幻想爱情,并给自己画一条绝不能逾越的线。
那晚,她就那样浑身赤裸的睡在我的身边。在此之前,除了生命,我从没想过在另一个女人身上获得过什么。
但次日,指尖残留的温度与劣质的樱桃香水味都揭示着令我恐惧的真实:头一次,我在十二点前入睡了。
四、怜悯
活着就是呕吐,直到失去胃部……
说起来我经常失眠没什么特别的原因,非要说都是因为一个怪物。
童话故事里有许许多多的怪物,有专吃小孩子的怪物,有专给人梦魇的怪物,有隐身专做恶作剧的怪物,有吸血的怪物,还有一种怪物最可怕,全身长满谎言的怪物。
他白天像个废物,晚上就化身怪物——
明明肚子不饿却要去吃饭,明明没有兴趣却假装去学习,明明生而为人,却完全不知道人的感受,明明一无所有却要维护所谓的感情。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怪物,我可能会被吃掉呢……
只是,这完全不值得同情,毕竟那个怪物,就是我自己……
B城的春天糟糕的很,除了霾便是艳阳,少有雨天。
可不得不承认,一个人看电影的孤独我体验过很多次,可出来赶上大雨还是头一次。
破天荒的,我没有打车,而是选择带上耳机一路狂奔回家,或许也唯有这时,我才能感受到一丝活着的真实。只不过那时的我还不知道,命运女神其实也是个喜爱恶作剧的怪物。
夜里狂奔于满是霾雨,霓虹、钢筋与水泥的森林里,这很赛博朋克,但也足够令人窒息。
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却是令我永生难忘——
大雨中的天桥,一抹熟悉的倩影缓缓站起,旁边纸板上则是“女大学生需要钱打车回家”那一类没什么人相信的把戏,而后又见她被一个黄毛搂着远去了……
水坑里的城市没有颠倒,一切都是那么真实。我承认,这讨厌的真实让我窒息,只可惜,我拿不出伸手拉住她的勇气。
我自嘲般的嗤笑了一声,暗想:如果那晚我们发生了什么,结果会不会不一样?
哎,这光怪陆离的人世已经够令人压抑了,权当是自我怜悯吧,我不敢再深究这个问题,只是任凭雨水没过了我的眼,默默转身换了个方向……
五、虚无
后半夜的网吧,人零星的可怜。
我没回出租房,而是在包厢开了台机,肆意在虚拟世界发泄着对现实的不满。
她也来了,径直推开门坐到了我的旁边空位上。这时的我却不敢看她,只是趁复活的功夫,轻轻撇了一眼,却见,她还是方才那身旧T恤,气色也不是很好,头发也还没干,分不清雨水还是刚洗完澡,只是这次,我没有闻到熟悉劣质的黑樱桃香水味。当然最令我在意的还是她微微凸起的小腹……
终于,我的小队团灭,耳麦里传来些许骂声。
我没听清,当然也不在意。只是摘下耳机,淡淡问了一句:“今天也通宵吗?”
她点点头,我帮她也开了一台机。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那晚她状态很差,我们一把鸡都没有吃到,就像众神之父赐予我们的的不是视野而是重伤倒地一样。
人类的悲欢也许并不相通,但不知为何,那一刻的我却能清楚的感觉到,她很难过。
但是,一个连自己都救赎不了的怪物,又遑论去安慰别人呢?
我向网管要了杯热水,并劝她歇一歇。可她依旧一言不发,只是静静趴在桌前。
我在外走了一天,又打了半晚游戏,疲倦和困意早就爬满了我的身体。
迷迷糊糊地,我在一边的沙发上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感受着胳膊传来阵阵的酥麻感,我醒了。
却发现怀中又依偎了个人,她的眼睛略显红肿,似有泪光,胸前T恤上则湿漉漉的,想来应该是泪渍或是别的吧。
说起来,命运真是奇妙。发生了这么多事,我却对她的名字和经历一无所知,现在想想,这种不打扰,未尝不是我的一种身处道德高地之上的怜悯,我害怕世人。
包间外的喧嚣,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也醒了。
昏暗的包间内,二人四目相对,带了些许男女暧昧。
不同以往,没有等到我离开,这一次,是她先起身,开了口讲述了她的一切:
她叫欢欢。
这当然不像个真名,虽说人死如灯灭,但为了尊重逝者,还请各位读者允许我隐去她的姓名。
原来,在欢欢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得病死了。父亲南下打工,开始还会寄些钱回来,后来便也无影无踪了,大抵是有了新的家庭。
她便只得和外婆相依为命。而她外婆年岁也大了,患上了白内障和静脉曲张,平日里则全靠捡破烂和低保救济过活。
因为穷,加上有几分样貌,自然引来了同校女生的霸凌。于是乎上了几天高中,她便开始骗她外婆,不再去上学了,久而久之,全靠躲在虚拟的世界里麻醉自己。
就这样,她日夜颠倒,住在了网吧,偶尔回家洗个澡,假如没钱了,就靠身体去换钱。
她说前几次的时候还会羞愧,甚至也想过自杀,可次数多了就慢慢习惯了。
不用偷不用抢,眼睛一闭一睁,不论痛苦还是快感都会很快过去。
而也就在去年,她的外婆也去世了。
亲戚们都嫌弃她是赔钱货,甚至都不如我这个萍水相逢的人对她好,这样的环境下,她也就彻底麻木了。
因为经常和那些社会人做,她也不懂避孕,本以为没什么,但直到前几天,她发现自己已经四个多月没来生理期了。
她害怕了,毕竟再蠢也该明白发生了什么。
因为没钱打胎,也就有了我天桥上所见的那一幕。
她一边说一边哭,就这样自顾自的讲着,完全不理会我的存在。
期间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在一旁静静坐着,偶尔递上几张纸巾。
其实这种时候,任何言语都是空洞且苍白的。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么多,可能是压抑太久,想将过往找个人倾诉,亦或者只是说给她自己听。但不管哪一种,我这个她最熟悉的陌生人,无疑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因为她没提黄毛的事,我不清楚她所说的有几分是真,有多少是假,毕竟几年的法律学习让我见识了太多的人性之恶,早已对人性失望了。
我们二人不过相识一场,说不上是朋友,要说是有爱情,听起来则更是滑稽。但不论如何,唯有一件事我真真正正看在眼里,她的小腹确实鼓了起来。
可能男人从古至今就是这样一种矛盾的生物,喜欢拉良家妇女下水,爱好劝风尘女子从良。虽然我自认无药可救,但也不能免俗。
我告诉她,她不能在这样下去了,南方也有一些工厂招人,她完全可以学门手艺,今后换一种生活方式。
当然,如今当务之急是打掉这个孩子,然后重新开始。刚好,平日里我生活费足够,近来又写影评稿,得了些钱,可以帮她。
她听罢沉默了许久,不再哭了,亦不知道是失去了哭的理由。
然后,就在我以为我做了一件好事时,她突然站起身,略带嘶吼的对着我骂了一句:“你特么真是个傻x”,接着就夺门而去。
这不是我第一次听她骂人,但这绝对是她第一次骂我。
直到后来,我经历过许多女人后,我才明白:女人,能原谅你伤害她,但绝不能原谅你对她好。
这些,当然是后话了。
回到那时,我一时语塞懵逼,独留在原地。可最让我诧异的是,伴随着她身影的渐远迷离,我甩了甩头,竟莫名松了一口气,似乎身上少了些什么东西。
恍惚间,我放佛听到远处有个声音飘忽不定:“我们什么都不是。”
是啊,人的灵魂其实生来就是破碎的,全靠生活替我们缝缝补补。但对于有的人而言,无法被生活补全的灵魂拼图会渐渐远离人的躯壳。
不论,过去存在是多么真实,
最后,我们依旧什么都不是。
六、死亡
她死了,是自杀。
这一切,还要从我刚毕业时说起。
那时我虽不学无术,但还是拿到了证,进入了一家以刑事在业内闻名的律所实习。
说是实习,其实更似杂役苦力。
但我却浑不在意。
比起大城市的痛苦与窒息,老家的无聊与亲戚,显然后者更令我恐惧。
至于那个黑樱桃味儿的年轻女孩,不过是我生命中的一小段微不足道的插曲,薄凉如我,很快便忘记了。
只是,偶尔的隐隐作痛,以及梦中那熟悉的面孔提醒着我:裂开的伤口只会溃烂,不会因为捂住而结痂。
终于,我再一次见到她——
黄毛看守在押,而她取保候审。
头一次,法院里严肃的空气压的我不能喘息。原来在那晚之后的几个月里,他们因为没钱就四处盗窃电瓶车,但天网恢恢很快就都被捕了。
二人犯案大概有十几起,监控显示二人配合默契,分工明确,他们一起四处着眼搜寻目标,黄毛负责撬锁,女方负责开回家去。
自打归案,黄毛一直否认女方知情,只说责任全在自己,女方完全是被自己忽悠进去;女方开始承认了一切,可随后又翻供,拒绝认罪,可能是还企图挣扎出一线生机。
无奈,再多的狡辩与沉默也敌不过监控视频,就连她取保的原因也不是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而是她怀孕的消息。
结合案情,带教律师最终决定给他们做罪轻辩护,而借机我又见到了她。
她皮肤依旧很白,肚子鼓的很大,脸则变得比以前更加苍白了,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只是感觉显老了很多,甚至完全看不出生机,最重要的是她身上烟味很重。
我在带教律师旁沉默良久,只是照例打下手,她看了我一眼,似有惊愕,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也假装没认出我。可能这就是默契吧,我们都没提有之前的任何事。
私底下,这个案子我研究了很久,法律规定,怀孕的妇女是不能收监,但可以选择判缓刑或者监外执行。既然证据确凿无疑,律师能做的不多,主要是劝女方认罪,争取缓刑。
而直到会见结束,自始至终,我在一旁都没有说一个字。
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回到出租房,看着桌前的辩护意见书,这一次,我突然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无力,我不知道能不能救她,更不知道如何面对她。
向法官说明她的家庭情况?
陈述怀孕女性生活的艰辛?
提交家贫的照片争取缓刑?
…………
不知该说是不幸还是有幸,带教律师和我的所作所为没有白费,法官终于被我们打动了,同意依法让我们说服被告人改变认罪态度,退赃赔钱认罪。
庭审时,黄毛倒还算个爷们儿,横下心要自己一个人背罪,哪怕当庭放了监控证据,也说女方是无辜的,还希望法官看在他们快出生的孩子的份儿上,能判女方缓刑。
女方沉默了良久,还是选择听劝认了罪。
当然,我至今忘不了,在最后的被告人陈述阶段,她哭着说得那句,“我不是故意的,真的是想给娃弄点奶粉钱……”
最终,法官判了黄毛三年多,而女方则被判了缓刑。
…………
法乃公平正义之艺术。她叫欢欢,可生活从没给过她一天欢乐。我时常在想,如果生活在那种环境下,失去命运的馈赠,换了自己,能否不去犯罪?
我不敢回答。
如果那晚黄毛突然闯进来,我会不会面临一场劫财的仙人跳?
我不敢细究。
但说到底,每个人都是他们自己的俘虏,被禁锢在自我创造的监狱里。只有那些自己心里有秘密的人才能洞悉别人心里的秘密。
如果各位能不幸看到这里,请不必哭,也不必笑,更不要试图理解或是故作同情。
因为现实远比童话故事更加荒诞离奇。
大约半月后,闲谈间,我从带教律师那里听到了一个令人唏嘘的消息:
她死了,是自杀。
至于她的孩子,刚生下来就这样被丢给了黄毛的母亲。
恰似宿命轮回。
这就是结局吗?
我们痛哭流涕;
我们忏悔无力。
只要身处在淤泥,
廉价的眼泪就无法洗掉任何的污迹;
只要不小心坠底,
就只能堕入无边海底永远无法浮起。
简直,无聊至极……
后记
故地重游,目之所及,满是疮痍。
廖作数笔,吾之所言,皆系癔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