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本身很有意思:先预设了恨意,再寻找罪名。
试问在关于美国排华法案、海兰泡惨案、印尼屠华、越南船民事件的讨论中,有谁会提问“华人到底干了什么被美国/俄国/东南亚仇视”?
还不是轻则指责美国的狭隘民族主义、沙俄的殖民扩张、东南亚的盲目仇富心理,重则破口大骂昂撒匪帮、沙俄屠夫、越南猴子?
那为什么到了犹太人这里,却又默认“他们被仇恨一定是因为自己作了恶”?怎么“昂撒人”在华人面前,就是满脑子种族歧视,无缘无故就要恃强凌弱的大恶人,到了犹太人面前,却又摇身一变成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小白兔?搁这儿玩川剧变脸呢?
今天已经成为人类共识的“民族平等”,在二十世纪初才真正从概念上包含全人类。“维护弱小民族权益”更是从二战后才成为国际共识。在此之前,弱肉强食才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弱小民族注定要受强权欺凌。至于理由?那不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在一个实行丛林法则的世界,弱小民族本身的存在就是“过错”,犹太人是如此,阿伊努人、科伊桑人、巴塔贡人、火地岛人、印加人、阿美族人、阿帕奇人、俾格米人,还有百年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