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正三十年(洪武三年)十月,刚逃到和林的元昭宗收到了一封朱元璋的信。明太祖顺便告诉他了一件事情,自然,这并不是信的主要内容:
“《元史》修完了......”
对着一个尚在存续王朝的正统继承人,宣告其王朝已被“盖棺定论”......侮辱性绝对超过以下这些“语言伤害”的总和:
1.王保保可能已经对您讲过,今年四月份您的主力在沈儿峪覆灭了,他说的没错,是我干的。
2.也许您在为您的儿子买的里八剌走失而担惊受怕。请放宽心,我有一个好消息:他没事,只是被我绑架了。
3.您的父亲妥欢帖木儿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回顾他一生最为耀眼、伟大的时刻,无疑是决定退出大都的那一瞬。我们为他的离去感到惋惜,并决定他的谥号为“顺皇帝”,无论您同不同意。
4.希望您能到边上来,做我的小弟,么么哒。
(洪武三年十月辛巳)遣使致书元太子爱猷识里达腊曰:“君之将扩廓帖木儿自太原奔溃后,以乌合之众犯我兰州,大军进讨,追至定西。今年四月七日,大败其众,斩馘无算,生擒严奉先、韩扎儿、李景昌、察罕不花等。惟扩廓帖木儿遁去,已命将追捕,旦夕必就擒。近绥德卫擒送平章彻里帖木儿,问之为君旧用之人,特令赍书致意,进退之宜,君其审之。既而复致书曰: 今年夏,偏师至应昌,遇君之子买的里八剌及宫眷诸从人马,遂与南来。因念令先君审察天命,不黩兵战,委顺北归,其知几者欤?奄弃沙漠,深可悼悯。适《元史》告成,朕以为三十余年之主不可无谥以垂后世,用谥君先君曰‘顺’,已著为纪。君之子买的里八剌亦封崇礼侯,岁给禄食,及其来者与之同居,无恙。但不知君之为况何如?北方诸部人民,亦果能承顺如往昔乎?去年冬,二次遣官齎书遗令先君,使者久而未还,予故以此为令先君之失计也。前事之失,兹不必较,今再致书,以尝告令先君者告君,君其上顺天道,遣使一来,公私通问,庶几安心,牧飬于近塞,藉我之威,号令部落,尚可为一邦之主,以奉其宗祀。若不出此,犹欲以残兵出没为边民患,则大举六师,深入沙漠,君之退步又非往日可比。其审图之,毋贻后悔,余不多及。”[1]
参考
- ^《明太祖实录》卷五十七,洪武三年十月辛巳日条
编辑于 2023-04-18 16:54・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