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改为
《从杭州余杭区到无锡惠山区——法律武器“收缴入库”的进程》
一年前,“潘思洁诬告蛋糕店主猥亵幼女案”水落石出之时,我就在我的回答里提到,检察院可以且理应对这种明属诬告陷害采取程序,有杭州市余杭区“珠玉在前”,无锡检察机关可以向公安发检察建议,可以提起公诉。
如何评价无锡女子潘思洁诬陷无锡蛋糕店老板猥亵三岁女孩事件?但时至24年8月,无锡市惠山区检察机关始终无动于衷,且最新的二审情况表明,潘思洁已经裹挟着巨额捐款跑到国外。
这个三年前的案子翻出来大书特书,无非就是彰显检察系统的“法律保护”与“为民服务”,但人们总能看到保护与服务,往往只局限于一部分人
无辜的蛋糕店主面对网暴时,法律武器在哪?难道被检法系统收缴到武器库里去了么?
从余杭区到惠山区,相隔不过两百公里,两桩造谣案。
一桩以造谣者被施以刑罚,被造谣者重获清白。案件以最高检启动“沉睡条款”,被永久载入中国法治史的高度而完结;
一桩以被造谣者人毁财散,造谣者盆满钵满。案件以公诉程序遥遥无期,甚至造谣者绝不可能被刑事起诉,“沉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