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条存在于高校青年教师群体内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吧。
以近五年的情况来看,青年教师一般在博士毕业以后入职高校,开始所谓的非升即走,基本上就是几篇文章+一个国家级基金(通常是青年基金)才能留下,到期不满足条件就会被学校扫地出门。
其中文章的事儿好弄,博士能毕业,发几篇文章还是没问题的,重点在这个青年基金上。
青年基金明文规定:男性申请者须未满35周岁,女性申请者须未满40周岁,每年有一次申请机会。可见下图:

看起来似乎是女性比男性多5次机会,然而以30岁博士毕业为基准,男性可申请5次,女性可以申请10次,实质上拥有男性的两倍机会。如果经历一轮为期2年的博后,这个差距将会增大到3倍。如两者水平相当,以近年来每年低于20%的通过率来看,男性想在5年中获得青年基金,是有一定风险的,一旦35岁还没有拿到青年基金,必将会被扫地出门,而女性还有换个学校继续申请的机会。(因为学校也不傻,现在非升即走都是6年考核期)
如果性别A和性别B的能力完全相当,性别A获取的机会却是性别B的2~3倍,这算不算不平等呢?
发布于 2023-07-23 02:02・IP 属地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