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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增设袭警罪」这一刑法修改?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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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另一个类似问题下的回答:

然后被一位警官义正辞严地教育了。该警官对我非常文明礼貌,虽然全程使用了“它”字,但对企图攻击警察的犯罪嫌疑人还是正确使用了“他”字。

并且相对于对另外一位答主的评价,对我的评价尚属温和,只是称为“小李”,体现出了良好的素质和修养

受到普法教育以后,我深入地反思了自身言论的错误,现在重新回答如下:

袭警罪不但应该适用于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察,还应该保护没有在执行职务的警察。不但应该保护工作中的警察,还应该保护下班后的警察。有的人说,我无法区分下班后没有着警服的警察,没关系,只要一方在任何时候能够证明自己是警察并且遇到了袭击,就可以按照袭警处理。

因为警察在执行职务和不执行职务的时候,是同一个人。受贿罪难道只有上班时间收钱才犯法?下班时间收钱照样是犯法的。

比如你楼下住了个警察,你在楼上动静很大,打扰警察休息,这当然应该被列入追究责任的范围。

你楼上住了个警察,动静很大,打扰你休息,你去理论结果发生冲突,这当然也应该被列入追究责任的范围。

同时,不单单是警察,我认为警察的家人也应该受到特殊保护。建议袭击警察家人的参照袭警罪处理,因为袭击警察家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小于袭击警察,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家人可没拿国家发的那份工资。至于警察的家人以何为标准或者宠物算不算家人之类的问题,我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要由当事人说明对他(她、它)的感情是否和家人一样。

不知道这个回答您满意否?

编辑于 2022-07-14 15:36・IP 属地北京
李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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