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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界为什么有学者一直在为废除死刑而努力?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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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候会觉得我有点心理问题,因为我是如此厌恶法学。

实际上法学大师们是知道你们所想的,他们只是无视你罢了。

举个例子

也不应盲从于民意。民意可以引导,也应当加以引导。普通民众不是刑法学者,没有对死刑制度进行过系统性研究,也难以形成对死刑制度的理性认识; 普通民众不同于执政者,无需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看待死刑问题,也感受不到世界舆论的压力。 (北师大某法学教授2015年发表在《中国法学》)

法学有很多概念,都是建立在民主,民意的基础上的,问题是废除死刑这个议题上,很多学者就直接抛开民意这个问题了,。

一方面在阐述英美的陪审团制度的时候,想尽办法说陪审团制度如何如何好,“凸显民意”。

另外一方面,当废除死刑遇到民意压力的时候,就要抛开民意,“不应盲从于民意,民意可以引导,也应当加以引导,”就要“民众无需站在国家利益高度看待死刑问题,感受不到世界舆论压力”。

甘蔗两头吃,话两头说。

符合我观点的,那叫民主民意,要彰显民主。

不符合我观点的,那叫“不应盲从于民意”

还有些学者,我不点名了,反正名头挺大的,已经不局限于反对死刑了, 开始反对终身监禁了,这样搞我总觉得是民意退一步,他们进一步,民意再退一步,他们再进一步,没完没了了。

保留死刑还是废除死刑,其实我都没有意见,或许今天民众赞成死刑,或许明天民众要废除死刑。

民意如流水。

但是我不喜欢法学大师这么个阐述法。

我真的很讨厌双标知道吗?


李建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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