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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斯奎奇大王(牢a)提出的奸夫淫妇与忠臣孝子命不对等论?他是在回归旧道德还是意图建构新道德?

无知无趣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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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老A可能有点误解。

大约100年前,奸夫淫妇在全世界都是重罪,甚至可处死。所以不存在奸夫淫妇的命有多重要。

而近100年尤其是二战以后,各国逐步放开了对奸夫淫妇的惩罚,渐渐的变得无罪了。

为什么会这样?众说纷纭。有几个原因供参考。

1,科技的发展使得梅毒等性病被治愈。

2,避孕套的发明可以隔绝病毒以及不至于怀孕。

3,二战结束以后,各国需要发展人口。

以上这3点原因都可以商榷。但事实就是这么个事实,各国都在通歼去罪化——除了中东等严格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

老A认为奸夫淫妇平等是基督教导致的,我持不同看法。首先,旧约是要处死奸夫淫妇的,伊斯兰教也承认旧约。新约这一点也并没有免除。甚至还认为“意淫也是淫”。基督教新约到现在都快两千年了,但各国通歼去罪化才一百年左右的历史。

所以奸夫淫妇开始无罪和平等,我不认为是宗教导致的,而是现代人在科技的加持下放纵情欲的结果。


再来谈谈忠臣孝子。老A举例用的是武松打死潘金莲和西门庆。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根本无需武松动手,就应该直接处死潘金莲和西门庆。而在小说里武松之所以动手,乃是因为西门庆有钱有势,贿赂了相关人等。

而武松之所以有罪,是因为他设了私刑,私自处死了潘金莲。当然我们可以理解这个私刑是因为官府不管导致的。所以这事没法跟官府去说理,但人民百姓还是同情武松,唾弃潘金莲的的。

换到现代社会。如果通歼依然犯法,并且官府能够严格执行,那忠臣孝子(武松)也不必亲自去杀奸夫淫妇(潘金莲和西门庆)。包括潘金莲的故意杀人罪是免不了的。法律就自然处理了他的冤屈。

然而现实是,现代社会通歼不犯法。我记得有个例子,警方接到报警电话。有个男人在宾馆的房间门口捉奸,问警察能不能来?说如果不能来,他们都要搞完了。

警方接线员表示遗憾,他们这种行为不犯法,所以警察不会出动。但是如果他动手打了奸夫淫妇,那就犯法了,他们就会过来处理了。

而说到忠臣孝子,欧美也有“金子般的心”。在道德上他们也有加分项。只是这点往往被滥用了。我国法律在对杀人案中也会参考主观故意的部分。

但是即便是一个忠臣孝子,当他变坏了,为了私利去杀人。那也应该是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所以老A说的问题,主要是近年来各国通歼去罪化导致的。奸夫淫妇不犯法,这反差就出来了。

greatm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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