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新闻写得,真是稿费领二分钱都算给多了。
被告田永明在哪一年杀害的见义勇为者没写,光有个刑满释放4个月后。
那么,田永明因“强奸大嫂”被判了多久也没写,只有个1996年9月判的刑。
至于田永明哪一年被抓到依然没写,就写了个潜逃近二十年被抓获。
甚至包括一审是啥时候进行啥时候判的都没写,仅写了1月21日重审开庭,去年10月28日启动的再审。

更别说凶手以及两个受害人年龄这些信息了。
觉得我们很闲是不是?
有那时间联系受害人家属,却拿这种基本要素都缺失严重的“稿件”出来,就为了浪费大家几分钟时间吗?
如果说报复杀人案在重审期间,有些信息不便透露的话,那早年强奸案总不是了吧。
没有当年强奸案件信息和判决结果,怎么去了解凶手田永明的后续报复作案心理作案情况?
合着新闻报道的目的就是通知下大家有这么个事发生,甚至连时间都不用讲清楚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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