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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三评西贝关店事件,称「自媒体不是私域不可肆意」,如何看待这一评论?

cqygfxgf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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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两次发卡弯,看来人日评论内部也是拉扯过的。


人日一评:网络大V用劲爆语料左右舆论场,平台起哄架秧子,一家经营38年拥有数百家门店的企业陷入发展困境;

几乎无视了消费者关注的袋装堂食和微波炉大师问题,也几乎对西贝的应对(拙劣的媒体应对和强势甚至带点恐吓的法律威胁)只字不提,而老罗则被描述得快跟网络黑社会坐一桌了。

然后迅速掏出清朗,并强调“当然可以批评,但必须客观理性,对别有用心者必须警惕”。


这种“我鸟你高举大旗、你鸟我别有用心”的鸟样,很快被全网群鸟,于是又来人日二评。

二评里,开始强调:“企业家与消费者的双向奔赴、良性互动”;

老罗这边的五十大板依然打下去了,被定性为“所谓吐槽”(他那不是吐槽那是什么,抱怨一句就是网络黑公关了?),并表示“其后言行有诸多不妥处,值得后续深入剖析”(老罗你皮绷紧点,没放过你);

但总算对贾奶龙表示了一点批评,“看似强硬实则颟顸”(还整点了小词,中文系的吧?)。

虽然依然不承认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关注是核心,依然认定只是“企业不真诚”;但好歹也承认网络舆论里也有“真诚的意见建议”,并且也好歹点出了预制菜产业的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

相比起一评时的老子就是帮胖虎,二评的角度勉强算胖虎大雄你俩都有错,虽然还是帮胖虎,但已经算发卡弯。


然后三评来了。

三评几乎完全拐回去,不仅不是两边五十大板、而是一百大板全打老罗身上,而且完全不提消费者关注的预制菜问题。

消费者关注的预制菜高价和隐瞒问题,到三评这,彻底沦为“自媒体不是私域不可肆意”,写到标题里:

开篇:

网络大V一句“几乎全都是预制菜,还那么贵”的所谓“吐槽”,引发纷争,继而涉事企业遭遇经营危机。由此,不少企业家对网络舆论环境之复杂严峻感到焦虑。

所有责任都在舆论这边,连吐槽也是打双引号,暗示并非吐槽;企业则是受害者,跟什么高价预制菜和“现炒”袋装堂食完全没关系。

特么开篇就是焦虑的企业家,哎呀我去这共情整的。

然后理性一波:

过分焦虑大可不必,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总体而言,近年来网络舆论环境有较大好转,绝大多数网络大V发挥了好的作用,运用网络特点和优势激扬正向价值,对网络上的主流媒体声音形成了有益补充,我们决不能因个别欠妥言行而看不到主流,甚至“一竹篙打翻一船人”。

我没有说他们都是坏人,坏人是一小撮啊,大环境很好啊;

接着笔锋一转:

同时也必须看到,西贝关店事件是一面镜子,照见了网络舆论环境的另一面。

语调一下阴暗了,来,我给你看看那一小撮长啥样。

自媒体带有媒体属性和功能,就必须履行相应责任,不能当成自己的私域而放任肆意。同样一句“吐槽”,在自己家里说了就当情绪宣泄掉了,但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来就可能引起轩然大波。其间道理并不深奥不必详解,但不能有意无意混淆。网络大V影响舆论的能量尤其不可小觑,越是粉丝多、影响力大,越应当履行社会责任,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贡献一分力量,以不负公众对其理性发声的期待。

你是大V,你对你的言论要承担责任,不能瞎说。

没问题的哥,咱也是认的哥。

哥您是超级V,比所谓网络大V高一个不可逾越的数量级,紫衣在身。如果真要讲对言论负责,我能不能回顾一下哥您以前的言论?

我估计不能,哥您那是永远正确。

接下来言辞就比较硬了,上高度:

一,对大政方针一知半解断章取义;

二,对公共议题过于偏颇激化矛盾;

三,裹挟民意带节奏,伤人伤企;

四,混淆私域与公域,随意吐槽(有私域这事啊)。

老罗至少被定性了四,暗指三,隐约二。

三评明确认定老罗这不属于“吐槽”(反复强调“所谓吐槽”),认定这是公开表达,并要求“把事讲清、把理讲明”;

火力都集中在老罗那句“几乎都是预制菜”,暗示这句话是有意为之刺激流量。

老罗确实是玩流量的,但从整件事复盘来看,他这句话也是真心吐槽,人家当时赶着做节目和直播搞钱呐。

而且咱诚恳问一句:那时的西贝,有几道不是预制菜?

然后三评又对老罗悬赏征集西贝预制菜证据蛐蛐,蛐蛐的方式很神奇:

而在贾国龙不明消费者心理而仓促回应时,罗永浩又悬赏征集西贝用预制菜证据……

对,他没有说老罗征集证据有什么错(也没法说有什么错),于是他在那句话结尾加了个省略号,仿佛三流悬疑小说。

既没有说清老罗到底属不属于吐槽、也没说清老罗有没有证据商家证据的权利,三评立刻给结论:

这正是制造舆论的套路。

得了,之前好歹承认老罗是引爆点,情绪和关注早就成型;现在不装了,就是老罗制造的。

三评表示:

唯独这一事件中被拿来说事的燃点“预制菜”缺席了,很少有清醒、理性、全面的声音去讲清讲透它的内涵,大多凭主观理解、凭意气用事。

没缺席呀,从破乎B站到抖音甚至某书,有一堆大V在列法规和在订国标。倒是您作为超级V,我翻了您的所有带预制菜关键词的文,没有一篇讲预制菜的定义、立法逻辑、标准依据。

您也没去讲清讲透嘛。

总之,总结是:

这一事件足见不良舆论的破坏力,也足以让我们深深体会到经济发展为什么要强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行吧,消费者投诉变成了“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最后上力度:

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

结尾:

相信全社会都能从中获得有益启示,共同营造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咱只能说:啊对对对,营商环境真的很重要。

23年有10个省份的罚没收入超过一般公共预算的4%,别老讲民与商之间的营商环境,您也讲讲官与商的呗。

还是软的好捏。


闲聊公号:王子君的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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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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