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明粉想和“裹脚”切割的意思很明显了。
以前就不止一次和人讨论过这个问题。
一开始是明朝不流行裹脚,清朝才实行;后来是明朝没有“断足”式裹脚;现在这个问题就更加精准:“断骨拱形脚”。
裹脚这东西由来已久,哪怕再极端的明粉也不得不承认:明朝有裹脚,不但明朝有,宋朝都有。
但是裹脚一直到乾隆早期,都不算是一个普及性的习俗,只有部分大户人家才搞。根据洋人神父的日记,说乾隆中后期,直隶一些平民都开始流行,听说南方地区更严重——另外插个嘴,神父来中国被当时喜好男风的潮流唬了一条hhhh
至于裹脚的行事也是有变化的。最早是舞娘为了好看裹得小脚,不会造成物理性损伤;
到了明朝,有记载中后期会出现裹脚致残的案例,有出土的文献和药方治疗,有兴趣可以查阅。根据出土的女尸,可以看出这种行为是折断脚趾——之前和人杠过这算不算“断足”,现在想想也没意义。对方直接把这种辩论上升到明粉、清粉、汉人、满人这种屁股问题上,本身没有辩论的意义。
不过很明显,明朝一直到灭亡,裹脚这个习俗并不算普及,只有少数人群会这么做。但此时裹脚已经从“小众癖好”慢慢走向部分群体的习俗。
一直到清中后期,裹脚蔚然成风,不裹脚的女人甚至嫁不出去的地步。裹脚的形式也成了大家熟知的,问题里的“断骨拱形脚”。
裹脚作为中国封建糟粕最具代表的一环,相关论文资料成山成海,本来没什么可聊的。但是部分人急于切割,不想沾一丁半点,再加上清粉、明粉各种帽子,才会有这么多不同声音。
总之:
清粉别叫,清朝以前裹脚没那么恶心。
明粉也别跳,牛粪不如狗屎臭,但也不是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