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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西贝关店事件,称「网络舆论环境不能成为企业发展的短板」,如何看待此事?

流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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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理解的法治营商环境

去年有幸被司法局聘请,担任了行政执法监督员,与本地很多民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政府本着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让我听到了部分企业家的微观、一线、真实反馈。

有的企业家提到,被实习生劳动仲裁了,赔了一大笔钱。有的企业家提到,被网络上的职业打假人曝光索赔了,搞得名声很不好听。

我当时听到老总们的吐槽,心里想的是,你但凡懂点劳动法,都不会栽这些跟头。你但凡不缺斤少两,都不会被人曝光挨骂。不要把自己没有依法经营的锅,扔在依法维权、监督的劳动者,消费者头上。

当然,也有可能是企业家们人精、胆小,不敢说对政府的真实想法,怕秋后算账。

其实,当时司法局举办这个座谈会,是希望听到民企们对于行政机关的负面反馈、批评,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态度上比较包容、坦诚。

湖南这边,推广了入企扫码的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企业检查,首先就要出示二维码,让执法在阳光下进行,避免执法人员无故打扰企业,做到检查过程可确认、监督、评价,通过科技、制度来约束公权力执法。同时,在执法自由裁量权上尽可能的从轻处理,柔性解决涉企矛盾,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上更为规范。

我所理解的法治营商环境,很简单也很明确:立法科学民主,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做到违法必究;监督制约好公权,平等保护好私权。而不是搞地方保护主义,对重点企业法外开恩,成为个别企业的家丁、打手。

说到底,法治不是人治,如果特殊保护企业家是一阵政策风,那企业家担心的肯定是风向的变化,要让他们有信心、有希望、有判断,需要在制度上完善,做长久打算,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就是其中之一。

国家推崇法治营商环境,就是要建设法治政府,尊重市场经济,对各个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简化审批程序,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法治营商环境,不是只保障企业家的权益,而是要保障各个市场主体的权益,自然也包括了消费者,不能把所有的吐槽批评都当作攻击、黑公关去判断处理。

罗永浩与贾国龙之争,真的只是消灭了罗永浩的声音,就能让西贝不裁员、不关店吗?消费者又不是傻子,很多是非曲直心里门清,不能用嘴评价自然会用脚投票。对于预制菜的知情权保障及具体的国标规范,才是应该具体解决的问题。

给预制菜制定出强制的国家标准,给餐饮企业多提供融资渠道,帮助西贝把食材供应链的成本降低,让他们变得有性价比、有市场竞争力、有透明度,有安全保障,才能让消费者重新信任认可西贝。做正确、具体、长远的事情,比喊打喊杀的口号重要的多,也艰难的多。

禁言罗永浩,发个微博吐槽下菜品都有风险,那消费者不但不敢吃饭,而且还不敢说话了。要知道,西贝是一家很大的公司,交个朋友的直播,也不是小产业,同样吸纳了很多就业人口。法治,是看得到也摸得着的,正是因为在细节上看得到,所以认可相信。

刘京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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