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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拒绝调岗至流水线操作工,仍在原岗打卡被辞退,公司被判赔 25 万余,调岗的合理界限在哪?

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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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哥来了!

今天疯哥再跟大家来说说调岗这档子事。

不是公司想怎么调就怎么调,这里头有道道!

你把工程师一脚踹去流水线当操作工,人家不干,还在原岗位打卡,你反手一个开除?

那公司输官司赔钱真不冤!为啥?听疯哥掰扯清楚:

最高法的规则是这样婶滴↓

疯哥说但凡遇到调岗,都可以拿这个尺子衡量一番。

1.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约定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
2.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客观需要;
3.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若工作地点对劳动者而言是不利变更,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协助或补偿措施;
4.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后的工作岗位;
5.是否对劳动者存在歧视性、侮辱性等情形;
6.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

上面说的是啥,白话翻译一下就是调岗不是乱调,得讲“理”!

首先,合同不是废纸。

签合同说好干工程师,转头让人去流水线?这叫颠覆性换调岗,不属于合理变动,属于掀桌子!

其次,公司需要得是真的需要,假的肯定不行。

不能说为了挤兑人、逼人走,就硬搞调岗,得是经营上真有需要和必要,比如部门撤了、业务整合,而不是看谁不顺眼就调谁。

然后,不能让人吃亏吃太大。

工资是不是猛降了?工作地点是不是忒远了?技术岗变体力岗,职业前途是不是渺茫了?要是调岗调成“贬岗”,那就不合理!

再次,人得能干得了新活。

让搞技术的去扛包,让做管理的去搬砖,这不叫调岗,这叫发配。

还有,不能欺负人、侮辱人。

调岗要是明显带节奏、穿小鞋,那就变味儿了,仲裁和法院如果但凡嗅到一丝“恶意”,那么人家可不答应!

最后,挪了地儿得给条路。

上班远了吧?该补贴补贴、该通勤安排安排,不能让人自生自灭。

回到题主的为难题,工程师调流水线这事。

这哪是调岗?

这分明是疯哥前面说的“发配”!

技术活和体力活两码事(这里疯哥说没有歧视的意思),但是人家的工资、发展、工作内容全变样,完全不符合人家的职业生涯规划啊!

这已经超出合理调整的范畴,属于单方面毁约(不讲武德)。人家拒绝,合理合法!公司要是因此开除人,那就是违法解除,仲裁和法院心里门儿清,这套路见怪不怪了!嘿嘿一笑!赔钱没商量!

总结一下!

公司确实有权调岗,但不能任性!

合理协商是前提,明显不公的调岗,劳动者有权说不。

要是公司硬来、随便开除,那就准备好赔钱。

这年头,法治社会,谁也别把谁当软柿子捏!谁还不懂点劳动法啊!疯哥都普法两年了!嘎嘎!

调岗可以,得协商先行,单方调岗也可以!

但是要合理合法!

不过!

疯哥得补充一点,劳动合同法有极强地域性,调岗这事儿吧,各地基本上都有自己地方特色的裁判规则。比如疯哥所在的大天津就是这样规定的↓

《天津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津高法【2017】246号)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

19.【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合法性审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前面的规则几乎与最高法意见一致,但是!下面这句话就留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经济效益出现下滑等客观情况,对内部经营进行调整,属于用人单位经营自主权的范畴,由此导致劳动者岗位变化、待遇水平降低,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待遇水平的,不予支持。
用人单位主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合法,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其逻辑是企业真遇到困难,首先让企业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再考虑劳动者权益的问题,但是司法实践中适用还是比较严格滴。

疯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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