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就是死哪讹哪,孩子有心理问题,你作为家长你不关心,最后在学校出了事,让学校承担责任。这不就相当于她跟她老公吵架,不让她老公睡觉,弄得她老公精神恍惚,最后在工地上摔死了 去讹诈工地一样吗?
现行法律真就是给这些人脸了,要我说这学校和教委就该联合反向起诉该家长造谣生事,给孩子施加过多压力,导致孩子精神异常,然后又不开导,送到学校讹诈学校。恶意抹黑,故意讹诈,破坏教育工作。然后给她抓紧去关几年。不能老是和稀泥,什么事都好人吃亏,好人就该人拿枪指着。
这种死哪讹哪的当事人,大多本身就是过错方。他们把事情闹大,除了讹诈钱财之外,还有就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的责任择干净,给自己强烈的心理暗示,让自己良心上过得去。但是凭什么?凭什么他们做错了还要整个社会买单?他们连心理压力都不用承受?
之前有个类似的例子,一个女的上班死了,她家里人就去讹诈公司,最后公司出示证据,这女孩的爹妈把她当提款机,天天跟她要钱,给这女孩逼得走投无路。有些爹妈,不仅不应该赔他们钱,还应该追究他们法律责任。法律不是口口声声要还死者公道,维护公平正义吗?死人因为死了就不配被主持公道吗?死者家属因为是家属就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吗?究竟是死者为大?还是WW为大?你们难道不明白怙恶不悛只会导致他们更加变本加厉吗?次次和稀泥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这些名为受害者家属实则是加害者的豺狼们更加肆无忌惮,后续更加难以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