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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国王颁令撤销太子集团创始人陈志国籍,这意味着什么?

li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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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垮台,不光皇冠没了,连安身的地方都没了

柬埔寨国王颁布了这么一道王令, 不但取消了陈志的国籍,还把东南亚灰产圈最后那层自己骗自己的遮羞布给扯掉。

这代表着什么

这代表着在绝对的国家意志和外交压力下面, 所谓的钱能使鬼推磨的护身符,就好像一张随时会没用的废纸一样。

陈志是什么人

他是太子集团的创办者,曾经在柬埔寨特别风光的公爵,还挂着首相顾问的名号,

前些年他有多风光

左手搞地产经营,右手涉及金融, 暗地里干的那些坏事,那些家破人亡的受害者比谁都清楚,

那时候他觉得有了柬埔寨国籍,就有了免死的凭据

他觉得花钱买个勋爵,就能在湄公河畔弄出一块法外的地方

他错,而且错得厉害

法律赋予你的那些权利,在政治博弈的天平上,就像一粒灰尘一样轻

很多人都没办法看懂这一波操作

为什么先取消国籍,再进行抓捕

这就是法律博弈中最冷酷但也最精彩的那一个环节, 按照国际法惯例以及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本国一般不会引渡本国公民。

要是陈志还是柬埔寨人,柬埔寨就有理由偏向,就有理由推脱,就有理由把这个烫手山芋放在那里不管,

可现在

国王大手一挥,国籍就没了,你陈志算什么,你不再是尊贵的柬埔寨公民了,你就是一个在外逃跑着的外国犯罪嫌疑人,既然是外国人了, 既然你在中国犯事了,那么把你送回中国来接受审判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这一招釜底抽薪玩得那叫一个漂亮,也确实够狠,它清清楚楚地向那些还在东南亚做诈骗或者搞网赌之类活动的大佬们说明这样一个道理:

别觉得你给当地捐了几条路、盖了几所学校,就能够买断你一辈子的平安

在国家利益面前,你们就是一群被喂胖的猪

当需要你的时候,你是贵客,给你发勋章,那是为了让你掏出更多的钱, 不需要你的时候,或者当护你的成本比你带来的收益高的时候,你就是被丢弃的棋子。

被丢弃的棋子会有什么结局

就是被剥夺所有光环,像扔垃圾一样被扔出去

看看陈志,前一天还是陈勋爵,后一天就成了囚犯

这里面反讽的意思,实在太浓了

那些还在做着梦的猪仔老板们,该醒醒了

你们手里拿着的那本外国护照,在真正的猎人眼里,可说比厕纸厚不了多少

美国要抓他,中国也要抓他

最后柬埔寨选了中国,这背后的博弈,比好莱坞大片还精彩,但这都不重要

关键的是,正义或许会晚到,但肯定不会因为你改变身份就不到来

陈志的垮台,意味着那个疯狂、蛮横、只认钱的东南亚特区时代,正在走向结束,

以前你们觉得地方远管不着,觉得有钱就能摆平所有事情

现在鬼并不会顺着你说了,鬼要把磨盘砸到你头上

这哪里是取消国籍

这分明就是给所有在逃之人敲响的死期钟声

别再逃,是逃不掉的

不管你换几个名字,不管你拿到了哪个国家的绿卡,不管你背后有哪一个老大

当清算的时候到来,没有哪一把伞能够挡住这满天的雷霆

那些还在东南亚阴暗角落偷偷摸摸活着的罪恶,发抖吧

陈志的现在,就是你们的未来

【参考法律条文】
1. 《柬埔寨王国国籍法》
第18条(或相关撤销条款): 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如获得国籍存在欺诈、危害国家安全或利益等),国王有权依据内政部的建议,通过王令撤销已授予的外国人入籍资格。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7条(属人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303条(开设赌场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66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相关条款规定了中国向外国请求引渡,以及外国向中国请求引渡的条件与程序,明确了在双边引渡条约或互惠基础上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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