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想就知道法院的判决结果。因为这种案子在前面有判例。
在N多年前,北京大学有一个在读的女博士突然心血来潮要去爬一处北京没有开放的野长城,结果在爬长城时遇到了雷雨天气,女博士不幸在野长城被雷劈死了。然后女博士的家属就把同去的伙伴、北京大学、野长城所在的村子一起告上了法院,理由是同伴没有保护好女博士。北大没有发现女博士没有上课或科研而没有上报有关部门,北大的保安也没有阻拦女博士去爬野长城。野长城所在的村子虽然封闭了通往野长城的道路,但女博士买了一张参观果园的票然后穿过果园去到了野长城,所以村子也要负责。最后法院的裁决就八个字:已是成人,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