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新闻透视,基本搞清楚了。
最后不判死刑的依据是什么呢?
第一,认为他自首了。
撞死人后等在原地,报了警,属于自首。
第二,不是主观故意。
这个据说法律人士进行了深入分析。
说他这个加速是一种冲动,不是故意要杀人的。
没有主观要别人死,和故意杀人不一样。
所以最后判了死缓。
但是,在看新闻透视的过程中,我感触最深的是什么呢?
是那两个死了儿子、死了女儿、死了一岁小宝宝的老头老太。
他们看似还活着,其实也已经死了。
随着他们的子孙而去了。
我不知道作为中国人,能不能理解这样一种情怀。
中国人的亲人羁绊是很深的。
尤其是独生子女世代,父母两人都只有一个孩子,然后子女两人又只有一个宝宝。
这种世代亲情是非常夸张的。
其实中国人真的不能用西方那种观念来套用。
我不是说西方人不爱自己的孩子。
但真的,和我们这种祖祖辈辈农耕文明、祭祖家族、亲情的文化有差异。
西方达不到我们这种情感浓度。
他们小时候养的就比较自由,成年后自住又比较多,然后孩子也往往不是只有一个。
西方的文化又强调独立,生活模式是贸易模式,讲求离家。
客观上和我们这种世代聚居不一样。
离家久了就想父母,就想着回家看看团聚。
这对老人一下死了所有的子嗣。
又是年轻的小两口,又是一岁的可爱宝宝。
所以,我才说,他们已经死了,活不下去了。
活着只有无尽、无尽的痛苦。
他们苟延残喘的此生,只剩下唯一一种情感了。
——就是无与伦比的恨!
那浓重的恨意归结到我们中华民族最古老的一句谨言: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在死人的事例中,实话说,这种小年轻一家三口的团灭是最惨重的。
相当于把国家和社会的一整个细胞单位直接摘掉了。
再叠加两个情感上彻底堕入地狱的老人。
这个结果严重到难以言喻。
所以,通篇在看节目的时候。
我的脑子里想的都是那对年轻的父母。
他们像极了我们每一个人。
曾经坠入爱河,共筑家庭,憧憬生活,繁育后代,努力生存,传承着整个文明。
而那个小宝宝,就是生命的象征。
是人类顽强延续的种子,是整个家族的未来。
整个族群,最终都只会存在于宝宝的记忆中。
至于那对老人,就相当于我自己的父母。
我难以想象,要是我突然死了,我的家庭全死光了,变成尸体,我妈妈爸爸怎么办。
她一生成长、工作,生了我。
养育我,看着我成长成家。
她现在很幸福的养老,不愁吃不愁穿。
很难想像她面对这种悲痛,会怎样的心死当场。
我总是觉得,中华文明最大的特点就是如孔子、儒家所说的,感同身受、仁义情怀。
这是我们的内核。
所以啊,大家看我说到现在,写得都是小夫妻,写得是小宝宝,写得是老两口。
写得是受害人,写得是悲痛,写得是绵绵的恨。
然而,我是不会去分析那个人的。
杀人者在我的眼里一文不值。
他当时是怎么想的,到底有多故意,主观程度多少。
什么和女友吵架,什么心情不好加速,什么没考虑后果。
这种鸡毛蒜皮的分析,我提都不想提。
主观怎么样?不主观又怎么样?
我特么就奇了怪了,这些个司法人士怎么老喜欢钻在这种理中客里面呢?
怎么老是反复分析加害者呢?
加害者少了根头发都可以写论文的,对犯罪有什么什么影响。
果然是西方法系的高大上、严谨、和逻辑严密吗?
为什么不想想死掉的三个人和等死的两个人呢?
我很喜欢东野圭吾还是哪个作家的一句话:
我们之所以严惩凶手,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还受害者在天之灵,就是为了给遗活者最后一点点告慰。
哪怕只有一点点,我们也愿意倾其所有去追讨。
诶~
我对判决没有任何意见,我只是抒发自我的情感。
我希望杀人者死。
我只看结果,结果就是死得太严重了。
必须要血尝。
至于说自首这个事。
自首又怎么样,犯下如此严重的恶性,道歉就可以免死?
法律总觉得枪毙自首者会引起抗逃。
我不在乎,他爱逃就逃好了,抓回来照样枪毙。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