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早已沦为庇护流氓政权、束缚文明国家的落后产物。
我的提议是:只有民主合法国家才应受到国际法的保护。
国际法的正当性来源于主权国家对部分权力的自愿让渡,而主权的合法性则根源于公民个体通过社会契约所形成的同意,体现为民选产生的最大公约数。如果一个政权的主权合法性根本不是来自公民权利的让渡,那它本身就不具备正当主权;一个没有合法性的“主权”又凭什么让渡本就不该拥有的权力去参与构建国际法?没有人民公意背书的政权,本质上只是靠武力作威作福的黑帮集团。
国际法早已沦为庇护流氓政权、束缚文明国家的落后产物。
我的提议是:只有民主合法国家才应受到国际法的保护。
国际法的正当性来源于主权国家对部分权力的自愿让渡,而主权的合法性则根源于公民个体通过社会契约所形成的同意,体现为民选产生的最大公约数。如果一个政权的主权合法性根本不是来自公民权利的让渡,那它本身就不具备正当主权;一个没有合法性的“主权”又凭什么让渡本就不该拥有的权力去参与构建国际法?没有人民公意背书的政权,本质上只是靠武力作威作福的黑帮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