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啥好说的,美国这种长臂管辖不知道干了多少。法理上、实践上以美为师就是了,合理不合理的辩经是一回事,商务部要干那肯定是能干的。
说回来,Manus这家公司应该是很早就想清楚了出海这条路——拿美元基金的投资,架构彻底放在海外,产品面向海外,最终被海外公司收购。(不知道真格等早期投资人在这里面是否有帮团队参谋,不过考虑到创始团队有币圈背景,独立想到这个路径也不奇怪)
我也看到有说团队被收购了应该低调一点的,应该闷声发大财,但其实很难:第一,Manus在海外是有一定的心智和用户体量的,这种产品被收购无法低调进行;第二,Meta是一家美股上市公司,这个级别的收入必然需要披露,也不存在闷头收购;第三,Meta的出价不是一两亿美金,是数十亿美金。这个出价在Meta历史上的所有收购里也能排进前三了(Whatsapp 190亿美金,Scale AI 150亿美金49%股权,Oculus也就20亿美金),肯定是大爆特爆的事件。
我这还没提国内VC做了这么一单明星项目需不需要PR——现在看来是需要的,有几个基金的PR可能之前就满天飞了。当然,人家投中了确实是硬实力,做PR也是理所应当。
不过最最后,我其实有一点想吐槽的:
虽然我也觉得就Manus这些Wrapper、Orchestra和Context Engineering的东西,犯不上做技术出口审查,但咋办呢。当年Manus爆火的第一步,不就是宣传上碰瓷DeepSeek,号称全球第一个通用Agent,并且往中国AI的概念上凑么。
这么说好像冥冥中又有了点君以此兴、必以此亡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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