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上网裁判文书隐去法官姓名,出于什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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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空 - 49 个点赞 👍
上网裁判文书隐去法官姓名,是担心判决有争议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影响单位也影响法官本人,是出于对法官的保护。
但“见小利而忘命,干大事而惜身,非英雄也。”法官要敢作敢当,把名字隐去,别人就不知道你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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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山红 - 36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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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回来了 - 13 个点赞 👍
先说个人见解:从人性出发,法官天然抗拒司法公开特别是裁判文书公开。如果让法官们投票决定,司法就应该是高高在上且隐蔽神秘的,裁判文书都不应该公开,更别提文书上的法官名字了。
作为法律从业人员,对裁判文书公开问题有非常多想说的话。先借这个问题简要说一下:
1. 有选择的公开是宣传,是引导。没选择的公开是义务,是负担。
2. 从人性出发,没有人喜欢自己或自己的工作被审视或被监督。即使是靠曝光率生存的明星或其他公众人物,也是希望社会的关注点放在他们希望被放大的地方,而把可能引发不良反应的信息掩盖掉。
3. 法官也是人,可能会有法官希望自己的某些案例被宣传,但是绝不会想看到自己所有的工作成果都被展示出来接受可能的检视。
4. 裁判文书上网不过是最近约十年的事情,是法院系统自上而下的自发改革举措。在前期遇到非常大的内部阻力,所有人都抗拒,是靠着指标考核和行政手段强行落实的。从法官的角度讲,这是纯属没事找事、自找苦吃。(本段纯属个人感受与观点)
5. 在十几年前,你想检索案件,大多只能查到被挑拣的用于展示的“案例”,裁判文书都被隐去了,更不要提法官名字。
6. 如今,公众对裁判文书公开中一个看似很小的问题——法官是否显名——提出质疑,证明此前强推司法公开工作有了成果(虽然这成果已在萎缩),公众已经形成了“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观念。
7. 当得知裁判文书上网将弱化或者被案例库所取代的时候,个人感觉无比失落,突然发觉原来我们此前经历的就是最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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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笔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