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药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实际为2021年注册的新公司,其宣称的"百年历史"系虚假宣传,产品多为内地生产的一般保健品或普通食品,并非香港持牌药商。
一、公司真实背景
1. 成立时间与性质
- 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含健康管理业务)实际成立于2021年7月19日,为香港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远非宣传的"始于1841年"百年历史。
- 公司曾用名包括"Hong Kong IT (Beauty Cosmetics) Limited"和"香港大藥房有限公司 HONG KONG DAYAOFANG LIMITED",2023年6月才在内地完成商标注册。
2. 运营主体真相
-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其在各大电商平台的旗舰店(如"官方旗舰店""食品旗舰店")实际由内地公司运营,包括:
- 厦门市贝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6月成立)
- 厦门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成立)
- 厦门港角严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成立)
- 这些公司注册地址高度一致,形成完整的虚假营销网络。
二、虚假宣传手段
1. 伪造品牌历史
- 产品包装及直播间大量使用"始于1841年""香港百年老品牌""182年传承"等宣传语,但公司实际成立仅3年左右。
- 香港卫生署明确表示,该公司并非香港持牌药商,所谓"香港政府注册"纯属虚构。
2. 夸大产品功效
- 将普通食品和保健品包装成"神药",例如:
- 透骨膏宣称"透皮吸收,透到骨子里帮助到您"
- 断痔王声称"断痔清肺",实为普通食品
- 睡眠香膏标榜"睡前抹持久助眠",无科学依据
- 直播间主播甚至编造"世界冠军都在用"等虚假背书。
三、监管处罚情况
1. 销售规模与处罚
- 厦门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家销售额就超1.06亿元(140.8万单)。
- 监管部门已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
- 厦门三家公司分别被罚19万-22万元
- 江西和美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19种相关产品被罚20万元
- 港选北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销售违规产品被罚1900元。
2. 当前销售现状
- 尽管已被曝光,但截至2025年12月,仍有大量"香港大药房"产品在售。
- 部分产品页面已增加"授权内陆生产及销售""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警示语,运营主体更换为新成立的内地公司(如2025年6月成立的厦门极派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四、消费者警示
1. 产品本质
- 所谓"港药"实为江西、河北、河南等地生产的普通食品或保健用品,部分为"消字号"消毒产品,不具备药品功效。
- 香港卫生署确认,相关产品"既非香港注册药剂制品,也非中成药"。
2. 选购建议
- 核查品牌真实性: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查询企业信息,2021年后注册的"香港大药房"类公司近200家。
- 识别产品类别:若标注"食字号""健字号"或"消字号",不能替代药品使用。
- 警惕"百年老店"话术:成立不足5年的公司不可能有百年历史,此类宣传多为虚假营销。
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如需跨境产品,可通过国内正规连锁药店的跨境电商渠道(如漱玉平民、健之佳等)购买,这些渠道商品经过海关备案,可追溯源头,避免"挂羊头卖狗肉"的消费陷阱。
香港大药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就是当前市场上宣称"百年历史"的"香港大药房"品牌的实际运营主体,两者本质上是同一实体。
一、核心关系梳理
1. 公司与品牌的同一性
- 香港大药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全称: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是2021年7月19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 该公司于2023年6月在内地完成商标注册,商标全称为"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成为当前市场上所有"香港大药房"品牌产品的唯一合法运营主体。
-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证实,各大电商平台上的"香港大药房"旗舰店(包括官方旗舰店、食品旗舰店、个人护理旗舰店等)均以该公司为品牌授权方。
2. 历史真相与虚假宣传
- 该品牌在产品包装和直播间中宣称"始于1841年""香港百年老品牌",但公司实际成立时间仅为2021年7月19日,与"百年历史"完全不符。
- 香港卫生署已明确表示,香港大药房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持牌药商,其宣称的"香港政府注册、正品正货保障"纯属虚构。
- 该品牌曾试图通过注册多个类似公司名称(如"香港大药房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大药房国际有限公司"等)制造"百年老字号"假象,但所有相关企业均成立于2021年后。
二、运营模式与产品真相
1. 内地运营网络
- 香港大药房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内地通过三家关联公司运营电商平台:
- 厦门市贝元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6月成立)
- 厦门进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成立)
- 厦门港角严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9月成立)
- 这些公司注册地址一致,形成完整的虚假营销网络,通过直播间、视频号等渠道推广产品。
2. 产品真实性质
- 所谓"港药"实为江西、河南、河北等地生产的普通食品或保健用品,如:
- "断痔王"为保健用品,却宣传能"断痔"
- "槲皮素清肺丸"为普通食品,却宣称能"清肺"
- "鼻灵通"为普通食品,却标榜"1841年香港大药房同款"
- 产品外包装常标注"香港大药房"字样及"始于1841年"等宣传语,但实际生产地为内地,且不具备药品功效。
三、监管现状与消费者警示
1. 已受监管处罚
- 2025年,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
- 厦门三家公司分别被罚款19万-22万元
- 江西和美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19种"香港大药房"系列产品被罚款20万元
- 尽管已被曝光,但截至2025年12月,仍有大量"香港大药房"产品在售,部分运营主体已更换为新成立的内地公司(如2025年6月成立的厦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选购建议
- 核实品牌真实性: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官网查询,2021年后注册的"香港大药房"类公司近200家,均非真正老字号。
- 识别产品类别:若标注"食字号""健字号"或"消字号",不能替代药品使用。
- 警惕"百年老店"话术:成立不足5年的公司不可能有百年历史,此类宣传多为虚假营销。
建议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如需跨境产品,可通过国内正规连锁药店的跨境电商渠道(如漱玉平民、健之佳等)购买,这些渠道商品经过海关备案,可追溯源头,避免"挂羊头卖狗肉"的消费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