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的不支持!因为献爱心是一种自发的善意,而不是应尽的义务!
我开饭店是为了挣钱,养活一家老小,给员工开工资,给房东交房子,给供应商付钱,给国家缴税。
客人付钱后,我在这个价格之下,给他们提供可口的饭菜和舒适优美的就餐环境!
有残疾证的客人来就餐,我最多给抹个零头。
对残疾人一视同仁,才是对他们最大的善意。
当然,他行动不便,我可以扶一把,但不会献什么❤️,给他提供什么免费爱心餐。
我可以参加助残活动,可以给某类残疾群体捐助,但绝不会搞爱心餐。
生意就是生意,我做好自己的生意,就是最大的本分,对这个社会最大的善意。
我做生意挣钱,解决就业,是整个社会经济中的一部分,我的商业行为,促进经济循环,无数个我这种生意人,推动经济发展,充实税收,民政办部门才能拿到经费,继而帮扶他们!
这个和善良与道德无关。
这在很多弱势群体眼里,这种爱心餐是施舍,通过这种施舍,展现老板那点爱心和优越感。
题主这种想法,幼稚而想当然。
献爱心这事儿,是需要金钱和时间的,是需要自己身体力行的,而不是慷他人之慨,忽悠别人去做,你只需要在旁边点赞。
总之,这个取决于饭店老板个人,他做了,我们给他点赞,过去消费。
他不做,也无可厚非。
看到这里,觉得我这个说法冷血的年轻朋友们。
你们家里有车吧!
那么你支不支持私家车有义务向有残疾证的公民免费提供后座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