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刊发过这么一篇文章:
他们违规私自在“神四”上安装了录音笔,火箭返回后录下的声音让他们越听心里越发毛……
大概是这么一回事儿:航天员系统的刘新民找到尚志(时任载人航天工程载人飞船系统副总指挥,一年后升任总指挥),要求把一支录音笔放进航天服,把天上的真实声音录回来。但是负责产品装船操作的朱光晨,因为这个项目事先不在计划之内,也不合乎程序,就表示拒绝。
最后,刘新民“连哄带劝,施加压力,逼着朱光晨答应了下来”。
一位副总指挥,一位子系统负责人,一位重要程序负责人,可以说都是载人航天工程的高级管理人员(搜一下三位的履历可以知道,三个人现在也早成了中国载人航天的栋梁),在面对一个不涉及任何个人利益、没有任何见不得人之处的、完全为公家着想的公事上,一致决定,绕过正规决策程序(发起录音任务,然后正式调整装船单),自行违规操作,是让这一需求落地的最好方法。
或者说:这三位高级管理人员都不相信正规决策流程能迅捷处理这个级别的变动。
所以,问题就是:为什么有些人相信把正规流程搞得非常难以调用的组织——让即使是本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做本职工作时都寸步难行以至于更倾向于个人承担责任私下违规操作——能够正常高效的运行,并取得有意义的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