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帮陈平老师补充事例。看看这些被西方价值观俘虏的官员和专家,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
孙杨药检事件相关的体育官僚和法律专家,他们的作为,说好听点:尸位素餐,说难听点:卖国求荣。
首先就是去年巴黎奥运会期间为美国紫薯队洗地的袁主任,袁主任在删除微博后销声匿迹,体育总局对他无任何处理。
其次是现在还在掌权的体育总局官僚。
2021.06.28 孙杨复审仲裁书维持原判后,2021.07.20 《反兴奋剂管理办法》发布并生效,规定被反兴奋剂规则处罚一年以上的运动员不得入选国家队
孙杨禁赛期结束后复出,受到了热烈欢迎,结果,又要求各省颁布规定:发生赛风赛纪违规且被禁赛4年以上的,列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针对孙杨的意味很明显。其他各省都是在全运会前颁布,而浙江省在全运会后颁布。
孙杨药检事件发生在中国,IDTM违反了中国的《反兴奋剂条例》,中国反兴奋剂监督部门第一时间定性药检违规。
孙杨药检事件的处理结果就是IDTM、WADA在中国拥有治外法权。
国际机构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是基本的主权原则,作为WADA存在基础、《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及ISTI合法性基础的国际公约明文支持这一主权原则。
2005年10月19日在教科文组织第33届大会上通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
第十六条 兴奋剂控制方面的国际合作
各缔约国认识到只有在对运动员进行事先不通知的检查,而且样品能够及时运到实验室进行分析的情况下,打击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行动才会有效,因此各缔约国应根据情况,并根据各自国内的法律和程序:
(一)为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和各反兴奋剂组织根据涉及国的规定,在该国领土上或其他地方,依照《条例》对其运动员进行赛内和赛外的兴奋剂检查提供便利;
(七)相互承认各反兴奋剂组织符合《条例》规定的兴奋剂控制程序和对检查结果的管理方法,包括据此做出的体育运动处罚措施。
而事件的处理过程中,代表中国法定反兴奋剂监督机构行使监督权力的浙江反兴奋剂中心副主任韩照岐只能以个人身份出席公开听证会。在WADA律师对韩照岐进行质询的时候:IDTM在中国无需遵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的规定。
首先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及国际公约,IDTM在中国活动就必须遵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的规定。
其次,在仲裁书中,为了凑上诉期,WADA把中国反兴奋剂中心列为上诉机构。既然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是上诉机构之一,自然,IDTM必须遵守中国反兴奋剂中心的规定。

体育总局的相关体育官僚完全放弃了被国际公约所承认的国家主权。这是孙杨输了仲裁的第一个原因。
其次,就是公开听证会上,WADA全程撒谎,CAS完全接受谎言,并且对孙杨有利的证词完全不采用。无论是公开听证会的仲裁、还是重审仲裁,都是如此。
而WADA专家证人Kemp公开做伪证:指南和中国的标准是严格要求,IDTM执行的是符合ISTI的严格要求。

孙杨公开听证会8小时完整版P2 1:25:10:FINA律师质询IDTM官员,证明IDTM的内部流程要根据所接受的委托及运动员名单在ADAMS(国际反兴奋剂管理系统)上生成针对具体检查人员和运动员的任务书及兴奋剂检测授权,
孙杨公开听证会8小时完整版P2 2:03:50:孙杨律师质询另一IDTM官员,证明DCO只能在接受到IDTM的指令的情况下执行药检。
这两段证词对应了ISTI5.3.2及5.3.3的要求,也是孙杨所要求的授权,但是,在仲裁书中这两段证词完全没有采用。
至于中国法律专家在孙杨药检事件的表现。以这三位为代表:
《商业比赛不能与国家荣誉捆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乔新生
《无视规则将会承担相应后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国际足联道德委员会委员何家弘
《观察孙杨事件的三双慧眼》清华大学教授张建伟
这三篇文章的作者是中国法律界、体育界的重量人物,这些重量人物,国家主权原则不知道,国际公约不知道。ISTI条文不知道,只根据谎言写文章,这几位就是光屁股拉磨-转着圈的丢人。
所使用资料的链接
孙杨公开听证会
孙杨案第一次听证会仲裁书中文版,中国政法大学翻译
2017版IS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