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我看到开头人物关系介绍的时候,就基本上能判断,这是一篇站在自己立场的“小作文”了。
属实是给爷逗笑了,这个所谓的“哥哥”王伟不会就是小初的男朋友吧?
咱们来看,文章中这个“哥哥”王伟自述是受害人“小初”的表哥,还是没有太近血缘关系的远房表哥,并且二人还是在家族群里认识的。
然后就是这样一种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为了“表妹”强行出头,冒着得罪地方公安机关甚至坐牢的风险,也要讨回公道。
“被迫”跑路上海后,因为经济原因,两人还住在一个房间里(虽然有两张床)。
我属实绷不住了,谁家远方表哥这么伟大?亲表哥恐怕也做不到吧!
再者说了,人家“小初”爸妈只是离婚了,又不是死了,人家父母都没出头,轮的上你一个小辈出头?而且试问哪个家庭能允许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方异性穷亲戚,带着自己的女儿住在一间出租屋,哪怕这个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再来看所谓的猥亵过程,“小初”自述该男子撕扯她的裙子和丝袜,还不顾她的激烈反抗,更是匪夷所思。

如果真有强行“撕扯”衣服这种物证,给公安十个胆子它也顶多只是口头告知不予立案,哪敢出具书面的不立案通知,而且撕丝袜这不是服务内容里面明确记载的一个项目嘛!

最后,作为一个具有性自主权的女生,你如果真的洁身自爱,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从一开始就不要去这些“擦边”场所为客人提供服务,而不是服务了,钱拿了,反悔了,闹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