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长不看简略版:
男女大学情侣,22年7月一毕业就同居,就谈婚论嫁。女方要彩礼三十万,男方很勉强只能出十八万,谈崩。女方以生理期强行发生关系为由报警。由于确实发生关系不仅是口供,立案批捕一条龙,男方怕了加彩礼到三十万,女方随即改口说自愿的想撤案。众所周知,批捕后改口供是不合程序的,这是公诉。又因种种原因,这三年没有缓刑…
女方不知什么心思,在男方服刑期间前后发数百条信息表示爱意和后悔。25年7月,男方服刑完毕出狱,女方寄给路费,男方前往昆山,两人复合再次同居。
现在还是25年年底,这说明俩人没同居多久就闹出矛盾。据悉因男方洗衣服忘记了一双女方的袜子开始口角(说明平常连袜子都是男方洗的),女方口角中提起:
“你这样子,说明当初送你进去是对的”
然后男方突然暴怒掐脖子,女方去世。
仅仅因为气愤吗?我看还有对自己随时可能再进去的恐怖,以及一个毁了前途的大学生的绝望。
至于普通人如何从此案中吸取什么经验教训?在大环境没改变情况下,对男人我建议确定恋爱关系前先问下是否要彩礼,如要就赶紧走,可以避免九成以上风险。对女人,建议千万不要吃回头草尤其被你深深伤害过那种,因为他的保护膜被你自己破坏的差不多了。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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