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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经理和丈夫自杀,曾转走储户钱款涉案金额达 3000 多万元,储户的钱款还能追回吗?银行需要负责吗?

笼岛千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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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所有银行必须意识到,银行内部人员偷钱。本就是系统性风险之一。

它应该和坏账一起,成为银行必须承担的风险,而不是把风险给储户。

说起来也奇怪,现在天天嚷嚷着美国斩杀线。

一旦提起某些方面,却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情况。

比如烂尾楼,比如银行员工骗钱。

在美国烂尾楼基本上不存在。

即便存在老百姓只需要交极少的订金。房子彻底完工才会交其他钱,银行会监督。

至于银行储户更别说了,美国法律规定:银行必须监督自己的员工,储户无法分辨员工卖的产品真假。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美国。

那么银行会全额赔付给储户,甚至外加利息。

然后银行找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勃然大怒立刻带着银行去起诉员工。

储户不需要等破案才能拿回钱。

因为银行有忠诚保证险。

如果是这起案件,那么美国储户依然能拿到钱。

因为美国银行大部分私人的,砸自己招牌没人会那么愚蠢,再说有保险公司买单。

所以就很奇怪,美国一方面是斩杀线,一方面却是截然不同的做法:银行不甩锅给储户,烂尾楼不甩锅给买房者,承担这份风险。

却对流浪汉极为苛刻。不存在中国的兜底。

也许这就是中美两国的差异。

谈不上谁对谁。

但我敢保证,这些储户将见识到,中国有关部门堪比梅西C罗的踢足球技术。

各个部门都没责。

郭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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