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银行经理”根本不是银行的员工,即便是银行员工,不说100%吧,99%的概率银行是不负责的,就是这么扎心。
银行工作人员监守自盗,挪用储户存款的案例也不是一起两起了,大家可以去看以往的判例,银行承担的责任比例都是很小的,追回钱款几无可能,
更何况这次还是邮储银行,
基于其独特的运营模式,
比起其它商业银行来,一旦出现挪用存款的案件,邮储银行的责任会显著降低。
题中新闻链接里有这么一段话:
今年4月18日上午10点多,丽丽和家人到邮储银行商丘市梁园区汇聚路营业所取款,工作人员把她叫到里面的办公室,称“王某珊死了”,又让其打印银行流水。
划重点,邮储银行商丘市梁园区汇聚路营业所,
这意味着这个网店根本不是邮储银行的自营网点,而是邮政集团的网点(一般自营网点都会称为“邮政银行xx支行,只有利用邮政集团网点代理储蓄和信用卡业务的才称xx营业所)
我去查了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商丘市邮政管理局的2025年营业场所公告,新闻中的这个营业所大概率是商丘市汇聚路邮政支局,由于代理了邮储银行的储蓄业务,又挂了一块邮储银行商丘市梁园区汇聚路营业所的牌子。
这里就出现一种很有意思的模式——代理
网点的人事、财产、安保、网络等均由邮政管理,但市场准入及退出、人员培训和业务监督指导却由邮储银行负责
人是邮政的,楼是邮政的,工资是邮政发的,
培训邮储做的,储蓄业务邮储指导的,
那出了事,邮储能把人开了吗?
答案是不能,因为很有可能她是邮政的人,(这里的邮政,应该还是邮政速递物流,而非邮政集团,因为邮政集团是总部衙门,不可能出现在一个基层网点)
这种模式就是银行业独一份的“代理”模式,这跟其他商业银行雇佣劳务派遣员工的模式还不一样,
举个不太恰当的栗子 ,有一天顺丰开银行了,为了快速铺开网点,所有人都可以去顺丰的配送站存钱,
配送站专门划出一个房间,有人来存钱快递员脱掉顺丰速递的衣服,换上顺丰银行的马甲就开始办理了,
理论上,这个网点其实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它可以为顺丰银行揽储,可以为恒丰银行揽储,也可以为工农中建交招浦宁等等揽储,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因为监管不允许,
还记得当年那个山寨建设银行的案例吗,
涉案人员犯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唯一的合法代理,就是邮政速递物流替邮储银行吸收存款,
形成了邮储银行全国独有的“自营+代理”模式(代理网点占比高达80%)
也就是说,你去邮储存钱,很有可能去的其实邮政快递,银行经理是快递员doge

本想再多写一点,后来想想还是算了,容易不礼貌,
归根结底还是长期忽视农村,或许也是投入产出不成比例,负担不起那么多网点,
然而农村也需要金融,
就只能采用这种代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