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说是不是应该反清,我讲两段历史,你们自己想。
先说法国的。
1789 年(清高宗乾隆五十四年) 7 月 14 日,巴黎民众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正式爆发。随后,欧坦主教塔列朗通过阿图瓦伯爵 (路易十六的弟弟) 提出过一项建议:
"暴乱并不可怕,陛下只要调集军队,把骚乱者的财产作为诱饵以收买他们,军队定能迅速镇压叛乱,局势马上就能恢复。"
对此,美国独立战争的策动者、北美独立的英雄、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回答说: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也绝不会向我的子民拔剑。”
1793年(清高宗乾隆五十八年)1月21日,路易十六因被认为暗中联络外国进攻法国而被以叛国罪处决。
再说中国的。
1745年(清高宗乾隆十年),法国传教士蒋友仁(Michel Benoist)来到中国。并于1760年绘制、1767年改进、1773年再次绘制了世界地图。清纯帝弘历并向蒋友仁了解了“新法兰西”(北美中轴)、“新西班牙”(美国南部、墨西哥、中美洲、菲律宾)、“新荷兰”(澳大利亚)等地区的来历。1774年(清乾隆三十九年),蒋友仁去世。
清纯帝在朱批常说:“此等刁民,即鸣枪伤一二何妨。”“顽民聚众,干犯刑章。”“群情汹涌之初”“销盟于事始”。
1793年10月,得到路易十六被处决的消息,清纯帝立即派遣和珅出面驱逐英国马戛尔尼使团离京。
1794年(清高宗乾隆五十九年),路易十六死后,清纯帝开始疯狂搜捕白莲教徒,白莲教大起义爆发。
看完这两端历史,估计大家心里就都有数了。
然后我再讲一个事情。
清纯帝有一次判案子,是这样判的:
"但详核此案情节,赵友谅因伊父欺奸伊妻,即行携眷迁避,及伊父犯案后,复代为认罪,若按例置之重辟,情又可悯。然赵成杀死一家六命,绝其后嗣,残忍已极。今因赵友谅情节可矜,即行宽释,是赵成淫恶凶犯,转得有后,于情理未为允协。朕酌之情理,著将赵友谅从宽免其死,但改为宫刑,俟百日平复后,再发遣乌鲁木齐,以示法外施仁之至意。至赵成次子赵进财及帮同行凶之孙四,俱著即处斩。"
这个判决方式不乏恶趣味,常被作为中华法系的恶例。网上甚至有评价说:
“这个案件揭示了清朝法律体系的弊端,尽管乾隆帝试图用 ' 人治 ' 解决问题,但最终却让赵友谅成为了法律的牺牲品,也让整个封建法治显得扭曲且不公。”
然而这种判决方式,怎么看都不是中华法系的路数。
看到这个判例,最容易产生的印象,恐怕应该是抗战时期的各种日军暴行。
一个人有没有正确的三观,从他对待清朝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