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赞还是先和我国刑法说吧,目前的司法解释里,咖啡因视为和罂粟壳一个性质,制造贩卖持有超过司法解释规定的量就是触犯刑法的。
很多东西还是要等司法解释修改了才能谈的。
咖啡因是否无害是一个问题,是否犯法是另一个问题,目前的现实是这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可卡因50克以上;
(二)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100克以上;
(三)芬太尼125克以上;
(四)甲卡西酮200克以上;
(五)二氢埃托啡10毫克以上;
(六)哌替啶(度冷丁)250克以上;
(七)氯胺酮500克以上;
(八)美沙酮1000克以上;
(九)曲马多、γ-羟丁酸2000克以上;
(十)大麻油5000克、大麻脂10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150千克以上;
(十一)可待因、丁丙诺啡5000克以上;
(十二)三唑仑、安眠酮50千克以上;
(十三)阿普唑仑、恰特草100千克以上;
(十四)咖啡因、罂粟壳200千克以上;
(十五)巴比妥、苯巴比妥、安钠咖、尼美西泮250千克以上;
(十六)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500千克以上;
(十七)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