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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回应吸毒记录封存相关问题,称公示期间没人有异议,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lii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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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是违法的。法工委的回应描述很清楚。

三次审议稿的审议时间和审议会议分别如下:

第一次:2023年8月28日,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审议。

第二次:2024年6月25-28日,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

第三次:2025年6月24-27日,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审议。

第一次公示,审议与公示的内容是未成年人XXXX

第二次公示,审议与公示的内容是未成年人XXX

上面两次完全没问题。

核心是第三次是赵宏这种人采用了偷渡式立法

他们把未成年人的内容表述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

而这个变更是不需要公示。

然后完成了立法过程。


说一下我的立场。

吸毒记录是应该封存。但是一定要分级,分类。

最少要有如下两类,吸食冰毒等毒品,要分3年与6年。3年未发现复吸,需要一个级别的封存,比如社会上普通的用人单位不能查。六年未复吸的,就彻底封存。


中国的一些错误做法要彻底纠正。

最典型的是如下两个:

第一、医疗类涉毒

给小孩治疗癫痫、从印度买药,然后当贩毒处理,这种肯定是定性错误。

第二、咖啡因的检测问题。

中国人,人人吸毒就是公安局的这个检测搞出来的。

毛发或者其它验毒方法,仅仅检测咖啡因一项,呈现阳性就认为是吸毒。

这个特么的太扯淡了。

这种就是一个体制问题了,吸毒只跟公安部门有关。不涉及检察院。

一些公安局(派出所)为了搞钱或者是为了完成上级下的KPI。然后搞出这种不科学的检测方法。

这种规定成立的化,中国就是人人吸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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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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