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官方通报南京博物院事件,将对有关情况开展核查?事情后续将如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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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物院事件越闹越大,又一个“董小姐”浮出水面……
(原创桌子先生 拾遗 )

历史之重,
重不过“人心”二字。
01
近日,
与“南京博物院”有关的热搜
一浪高过一浪。
其实整个事件,并不复杂。
起先,是北京拍卖会上,
一幅名为《江南春》的画作,
标价8800万备受瞩目。
然而,一位庞莱臣的后人
看到这幅画后觉得十分蹊跷。
因为,这幅画早年就被庞家人
捐给了南京博物院收藏,
当时他们家一共捐出了137件作品。
于是,
庞家人火速找南京博物院要个说法,
结果竟然发现不仅仅是《江南春》,
当年那137件赠品,一共少了5件。
对此,南京博物院给出的解释是:
这5件藏品
当年被鉴定是假货,是赝品,
所以南博按照规定
对这几件作品做出了相应的“处置”。
其中《江南春》转手后,
以6800元的价格“贱卖”了,
卖给了一个“顾客”,
至于顾客是谁,他们没有说。
这下,很多网友表示愤怒:
之前送过去的时候鉴定是真品,
怎么过了几年成赝品了?
是不是用这种方法
偷偷把国宝变成私人财产?
资深藏家马未都更是直言不讳:
文物鉴定的真伪判断,没有标准,
《江南春》这种画作,
即使是假画也是老仿老的作品,
行情再怎么低,
它的价值绝对不可能只值几千块!
而且就算是伪品,
也要遵循捐赠者的意愿,
而不是随便几千块钱卖给私人。
这件事,让无数吃瓜群众惊呼:
原来以为文物单位
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
没想到也有这么深的水!
一石激起千层浪,
围绕在南京博物院的迷雾,
却只是露出了冰山一角。
有人顺藤摸瓜,
发现了“更深的秘密”,
他们纷纷惊呼:
文博领域竟然也有“董小姐”!
02
随着南博事件的进一步发酵,
一个叫“徐莺”的女士
渐渐浮出水面。
这个女人和南京博物院
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她现在的身份,
是某大学音乐学院的副教授。
在大学的官网上,
她的介绍是:
博士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
是某大学中国古代书画中心研究员。
这名头很唬人对不对?
一看就是收藏领域
和美术专业的专家。
但事实上,在2014年之前,
她的专业跟这些东西八竿子打不着。
在2014年以前,
她的专业是生物学,
硕士论文是建兰花叶病毒的研究,
是一个标准的理科生。
那么,到底为什么,
她摇身一变,
成了一个文博领域的专家?
回望她过去的时间线,
才发现,徐莺的背后有“高人”。
第一步:身份嫁接。
2014年,
南京博物院举办了一场
重要的名画展览:
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
展览汇集了南京博物院、故宫博物院
和上海博物馆等收藏精品。
策展人,
是当时的南京博物院副研究员庞鸥,
庞鸥说自己花了130万办的这个展。
这个展除了他,
还有一个共同策展人,徐莺。
在这个高端的场合,
徐莺向大众介绍自己是:
庞莱臣后人。
徐莺说:
“她的曾外祖父庞赞臣
是庞莱臣的堂弟,
曾经是庞莱臣家族事业
和公益事业上的总代理人。”
大家都知道,
庞莱臣公认的后人
是长孙庞增,
还有他的女儿庞叔令,
现在突然冒出一个后人,
她们怎么不知道?
然而这个身份,
竟然得到了
原南京博物院院长徐湖平的肯定。
他亲自到场为徐莺站台。
这次策展,是一个精准的契机,
让徐莺
以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理科生”,
正式一脚跨入了美术收藏界。
而后来的时间线,
也证实了她这一步,
走得是如此精妙。
第二步:精准包装。
2016年9月,策展两年后,
徐莺以委培生的身份,
进入了中国美术学院。
而她选择研究的课题,
是“20世纪书画收藏·以庞莱臣为例”。
她自己作为庞莱臣的“后人”,
研究自家老祖宗的书画收藏,
当然是近水楼台了。
所以,这个课题,
她很容易就通过了。
3个月后,
她正式以“庞赞臣曾外孙女”的身份,
被写进了展览画册中,
甚至成为古画研究员。
至此,
她从一个毫无关系的理科生,
摇身一变成为收藏世家后人,
再成为美术史研究博士。
这场普通人一辈子
都完不成的跨界路径,
她在短短两三年内就完成了华丽转身。
但是,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真正的庞家后人,
也就是现在
对南京博物院发起质问的庞叔令,
对徐莺产生极大怀疑。
当问及一些家族细节的时候,
徐莺却支支吾吾,
很多答案漏洞百出,
完全答不上来。
2015年7月,
庞叔令向法院提告南京博物院、
策展人庞鸥、
以及被指冒充庞家后人的徐莺。
2016年,
杭州国立公证处就发布了
“对徐莺撤销庞赞臣外曾孙女的认证”。
也就是说,
她这个身份被“打假了”。
徐莺从此之后,
不可以拿着这个身份去招摇撞骗了。
但可气的是,
赢了官司好像也没什么用。
她被某些人保驾护航,
一路扶摇直上,
到现在依然稳稳地
坐在了某大学教授的位置上。
你无法想象,
一些位高权重的人,
为了给后代铺路,
竟然可以到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
一个生物学硕士,
靠一场“认祖”操作,
三年内变身书画专家、高校教授,
这哪是学术之路?
分明是“捷径速成班”。
那么问题来了,
身份造假这件事,
到底是她的个人意志,
还是有人精心策划和安排呢?
在这件事里公然为她站台的
南京博物院的院长徐湖平,
又扮演了一个怎样的角色呢?
我不敢妄自下结论,
希望有关部门一定要深查!深查!
可以说,
整个事件都和这个徐湖平脱不了关系。
《江南春》被贱卖,
徐莺冒充庞家人身份,
这背后,都有徐湖平的手笔。
03
徐莺,徐湖平,
这两个徐姓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目前没有资料透露他们的关系。
但有网友发现:这两个人,
在面貌上,有着惊人的相似。
是父女?是兄妹?
还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我们不知道,
也不敢妄自猜测,
期待有关部门的调查答案。
好了,我们继续说回这个徐湖平。
就在文博界“董小姐”
这个事件越演越烈的时候,
徐湖平被人实名举报了!
南京博物院原退休职工郭礼典,
实名举报徐湖平,
疯狂贩卖放在南京朝天宫故宫
临时库房里面的“南迁文物”。
同时,还列举了他的各种“罪行”。
徐湖平在任职南京博物院院长期间,
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
擅自撕毁文物保管箱上
抗战时期的封条,
取出大量珍贵文物;
他还表示:
徐湖平在任期间,
指使鉴定专家
将包括故宫文物馆藏的文物
鉴定为“赝品”,
然后低价销售
到自己主管的某文物商店,
再转手倒卖
给其亲属开的文物拍卖公司,
最后出售给国外的商人
和各地文物贩子,
从中牟取暴利。
甚至为了逃避审查,
还拿出文物贿赂
当时的江苏反贪局局长韩建林(现已被抓),
导致他们之前的举报一直没有用。
至此,整个事件完美闭环了。
郭礼典的举报是真是假,
相信事情自然会有一个定论。
然而之前面对质疑的时候,
退休多年的徐湖平的态度
一直都是“打太极”。
他就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含糊其辞地说:
“我都80多岁了,
现在生病在家,
2008年退休之后,
我就不参与外界的事了,
这事也不是我经手的,
我也不是鉴定家”。
这个聪明的“老狐狸”,
把事情推得一干二净。
而细心的网友却发现,
在徐湖平的回应视频里,
又出现了大量珍贵的文物。
尘封状态的骆驼唐三彩,
宋代钧窑出戟尊,北宋甜白瓷……
还有各种名家手迹和字画。
有文博爱好者指出,
这些器物如果是真品,
那每一件都价值不菲,
且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
如果是仿品,
制作水平也相当高超。
这些东西,
究竟是如何得来的?
是不是有人在监守自盗?
看来这个里面的水,
已经深到了连潜水员都摸不到底了。
现在新华社和国家相关部门
都已经介入了,
我只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彻查到底。
不管年代有多么久远,
背后的势力有多么庞大,
都能将之公之于众,
将这些蛀虫一条条铲除干净。
该坐牢就坐牢,
该严惩就严惩,
绝对不能姑息。
这是给世人一个交代,
也是给我们自己国家一个交代。
04
曾经有一个话题在网上很火,
那就是看到国外那些博物馆
展出我们自己国家的文物,
让人不禁落泪。
文物不能回祖国的怀抱,
让无数人心碎。
然而,
比文物不能回家更让人心碎的是,
我们国家博物馆好好收藏的文物,
竟然可以不知不觉间
进入普通人的口袋,
这是何等令人发指?
而这,
就是很多网友不能容忍的原因。
文物之殇,最痛莫过于内贼。
网友的愤怒,
正是这个时代人们的心声。
我们不容忍的,
不仅是国宝流失,
更是守护者监守自盗的信任崩塌。
这件事,
这不仅仅是追回几件文物那么简单,
更是要建立全新的监管规则,
不能让文物简简单单
就落入“狼子野心”之人之手,
更是要捍卫法律的尊严,
重塑守护历史的公信力。
历史之重,
重不过“人心”二字。
唯有以刮骨疗毒的决心,
铲除内部的蛀虫,
才能告慰先人,安抚今人,
给予未来一个清朗的交代。
这,
是我们对自己文明血脉最后的,
也是最起码的守护。
事情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公众的视线不会移开,
我们在共同凝视,
共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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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 530 个点赞 👍
江苏省委级别还是太低,而且不免让人怀疑由捂盖子之嫌疑,目前一幅画都近1个亿,还牵扯到了南迁故宫10余万珍宝,价值何止百亿千亿,可以说是建国后文物第一大案,中央应该避开江苏由国家层面至少应该组织一个由国安、公安、国家监委、宣传部、国家文物局的联合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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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小小天 - 432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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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操子 - 344 个点赞 👍
明显提级处理了。原因有三,1、中央有指示 2、舆论爆了压不住,怕惊动中央,省政府综合研判成立检查组3、原检查组搞不定,阻力重重,权力不够。2的可能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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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葫芦娃 - 302 个点赞 👍
这让人想起来了古董局中局,这一行的水实在太黑。
以假乱真的比比皆是,再加上那些盗墓的,仿古的,乱鉴定的。
之前听说过一些大画家的仿品就是家人用他之前的印章,图纸,然后徒弟开始代画的惟妙惟肖,拿出上就是珍品。
现在看来,这博物馆的水也是挺深的。
第一,现在是更高的工作组。
之前国家文物局成立工作组,就南京博物院文物管理中的有关情况开展核查。
现在是江苏省一级的。
第二,涉及到可能的罪名。
关于盗窃馆藏文物的量刑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1、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一案中盗窃三级以上不同等级文物的,按照所盗文物中高级别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一案中盗窃同级文物三件以上的,按照盗窃高一级文物的量刑幅度处罚。
5、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国家一级文物后造成损毁、流失,无法追回;盗窃国家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一件以上,并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第1、3、4、8目规定情形之一的行为。
南京博物院陈超案(1992-1993年)
南京博物院保管员陈超在1992年至1993年期间,多次盗窃馆藏文物和工艺品,包括国家二级文物青玉含灵芝吼、国家三级文物玉鸳鸯壶等,涉案文物价值18万元。陈超将部分文物销赃后挥霍所得款项,最终被判处死刑并执行。
大英博物馆希格斯案(2009-2018年)
大英博物馆希腊与罗马馆资深馆藏负责人希格斯利用职务权限,盗窃珠宝、宝石、玻璃制品等未展出的小件文物共计1800件,并在电商平台出售。截至2025年,仅追回356件,部分文物已被熔毁或无法追回。
河北承德文物局李海涛案(2004年)
河北承德文物局文保部主任李海涛在任期间,盗窃馆藏文物200余件,出售100余件,涉案文物价值巨大,最终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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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威Wlw - 30 个点赞 👍
仍然莫名其妙,倒卖涉嫌挪用公款的刑事犯罪,想用管理问题糊弄?
应该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和你什么省政府调查组有什么关系?
无论哪个角度说,是不是赝品都不影响你倒卖的定性。是赝品你也该还给别人,自己卖给自己亲属,钱进自己腰包,这算什么事?
胆大包天到这种程度,还不抓犯罪分子,是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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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备 - 15 个点赞 👍
小狐为知友们带来深度报道~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澎湃新闻、正在新闻、新华社
12月17日,有关媒体关于“南京博物院藏明代仇英名作为何现身拍卖市场?”的报道,引发舆论关注。
对此,南京博物院发布情况说明:2024年11月以来,南京博物院两次收到法院关于庞叔令女士“赠与合同纠纷”的起诉材料。经调查核实,1959年1月,正式接收庞增和先生(庞叔令女士父亲)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报道中提及的5幅争议画作,1961年经专家组鉴定为“伪”;1964年经专家组再次鉴定为“假”。20世纪90年代,该院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该5幅画作进行了处置。是谁从6800元购买到8800万元的送拍?
南京博物院曾通过媒体公布了一张落款时间为2001年、面额仅6800元的《仿仇英山水卷》等文物销售底单,这张被处置证据引来了更多的疑问,谁是文物销售底单上神秘的“顾客”?又是谁,在二十多年后,将南博处理掉的《江南春》图卷以8800万元的天价送上拍卖场?记者连续多日通过调查发现,2025年5月将《江南春》图卷送上拍卖场的送拍人,并非此前收藏这一画作的南京收藏家陆挺家人,而是另外一位买家——宁波人朱光。
发票上的“顾客”指向谁?
南博12月19日通过相关媒体公布的证据链中,1997年5月8日,被认定为赝品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最关键的“买方”一栏,登记的并非具体姓名,而是含义模糊的“顾客”二字。
然而“顾客”是谁?为何是这样一个空洞的称谓?对此,一位成长于书画鉴定世家的知名艺术经纪人对澎湃新闻表示,“顾客”二字其实是当时文物商店对于重要购买者的一种既常规又特殊的操作,“当时普通顾客购买一般都是要署名的,但只署‘顾客’二字,是因为不能署名,比如一种是如重要人物购买,肯定不能署名,另一种就是根本不想让人知道是谁购买,比如与主管单位博物院或文物商店领导有关系的人物,圈内称之为‘内柜’。”
在南博晒出的那张泛黄的“1997年5月8日拨交清单”上,签着三个名字:徐湖平、钱锋、凌波。
南博12月19日通过相关媒体公布的证据中,1997年5月,被认定为赝品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画名为《江南春卷》

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也就是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被6800元被“顾客”买走,销售清单为《仿仇英山水卷》
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也就是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被6800元被“顾客”买走。
据相关文献显示,拨出文物签字最直接的关键人物徐湖平时任南京博物院副院长,同时兼任销售方江苏省文物总店法人代表(据南博下属的《东南文化》2006年刊文介绍,江苏省文物总店即位于南京博物院内),徐湖平当时既是藏品流出的“批准者”,但同时是卖出者文物商店的一把手,而最关键的是,他与其后高调宣示收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的南京收藏家陆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南京的文化圈中,两人是多年的好友。
陆挺是南京人,早年热爱文学,1970年代末开始接触并收藏字画,2025年5月去世,徐湖平曾任会长的江苏省收藏家协会在陆挺辞世时以《沉痛哀悼陆挺先生:一位为收藏事业献身死而有憾的才子》为题,发文悼念,文中表示“其波澜壮阔的收藏生涯与对文化传承的卓越贡献,值得我们深深追忆”。据江苏相关媒体公开报道,上世纪90年代开始陆挺以“艺兰斋”为名,积极投身于艺术品投资与收藏。原计划在2006年底在南京对外开放的艺兰斋美术馆,由陆挺投资2.5亿元打造,占地9.67万平方米,总面积3万平方米,目前依然处于搁浅状态。
陆挺的艺术收藏极丰,而其最钟爱的以及被认为是“镇馆之宝”的则是庞家旧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颇有意味的是,从南博调拨签字导致《江南春》图卷被“顾客”所购的徐湖平也是江苏省收藏家协会创始会长,而陆挺则是江苏省收藏家协会的顾问。两人是同一收藏圈层核心组织的“主席”与“顾问”关系。徐湖平曾在接受北京一媒体采访时曾公开高度评价陆挺的收藏与事业,赞扬陆挺投资建造的艺兰斋美术馆是“很了不起的壮举”,规模“高于江苏省美术馆”,“是国内最大的私人美术馆”。
2001年1月,徐湖平转正,任南京博物院院长,而仅仅3个月后——按照南博2025年12月19日公开的资料,也就是2001年4月16日,《江南春》就被6800元被“顾客”买走。从1997年划拨出南博,到2001年卖出,其中隔了整整4年。
而在这4年的关键时期,徐湖平同时是南京博物院的实际负责人和江苏省文物总店的法人代表。
庞莱臣曾孙女、南博虚斋旧藏古画捐赠人之一的庞叔令就此对澎湃新闻表示,将这一名画拨交出南博的1997年,梁白泉是南博时任院长,徐湖平是时任副院长,根据法律法规,作为副院长的徐湖平无权批准将《江南春》图卷等1259件文物剔除“拨交”江苏省文物商店,无权以院长名义签批如此重大馆藏流出,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庞叔令认为,这样操作可能为 “暗箱操作” 和 “定向输送” 创造条件,后来销售单上模糊的“顾客”二字,或许是这种非正常操作的痕迹。
澎湃新闻记者12月19日拨通南京博物院前院长徐湖平的电话,请他介绍《江南春》图卷流出的背景。徐湖平对澎湃新闻表示,“退休至今,身体不好,已不再过问外界的事。”
《江南春》是上世纪90年代还是2001年由陆挺收藏?
据南博庞莱臣收藏展策展人庞鸥2015年在法庭的证言及2010年8月的江苏《现代快报》报道的《艺兰斋珍宝探秘》,陆挺夫妇早于上世纪90年代便购得了《江南春》,《艺兰斋珍宝探秘》一文对于该画作的描述是:藏《江南春》的锦盒,可谓“机关”套“机关”。打开一重锦盒,里面又露出楠木盒。《江南春》长7米,上有60多方印鉴,《江南春》不仅证实了一段明代文人诗文唱和的历史,也可以看出,在中国,诗歌与绘画关系如此密切,这一独特现象反映了中国文化自然和洒脱的一种气质,文人的“高蹈”精神,有着儒释道与禅宗“顿悟”的思想。卷轴分三截,卷首是陈鎏写的“江南佳丽”4字,第二部分是仇英画,第三部分是10多位名家的和词。《江南春》卷流传有序,收藏它的都是历代大收藏家。诗人袁永之、“话雨楼”王任堂、“过云楼”顾麟士、“虚斋”庞莱臣等都收藏过。
从描述看,艺兰斋收藏画与南博旧藏以及2025年出现在北京拍卖预展上的画作显然是同一幅画作。
艺兰斋得名于陆挺收藏的匾额,于1996年12月注册。
上海知名收藏家颜明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南博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出示的证据指向江苏省文物商店2001年才售出《江南春》,然而事实上他在1999年即在陆挺家中见到此画,“那是上世纪90年代我担任上海工美拍卖行副经理,陆挺在1998年在工美买了金农等书法,却始终拖欠款项未付,1999年,我无奈只好与工美拍卖行时任总经理一同前往南京艺兰斋,向陆挺催收拍卖欠款。茶余饭后,陆挺提议:‘我让你们见识一件‘天下第一的仇英’。’他郑重地戴上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展开一幅古画——赫然是仇英的《江南春》图卷。从他满脸得意的神情不难看出,他对这幅画作极为珍视,坚信其是仇英真迹中的精品。他还介绍说,当时艺兰斋通过广告宣传,在南京已颇具名气,正是凭借这份影响力,庞莱臣在南京读大学的后代才慕名找到他,将这件珍品卖给了他。”
颜明同时介绍,在2000年第八期《读者》上他曾读到关于这幅作品的介绍内容,并明确注明是艺兰斋藏品。
2000年第八期《读者》 图片据网络
“然而,事后我才得知,陆挺在家中介绍这幅画的说辞显然有所隐瞒。这幅《江南春》图卷其实是他以16万元的价格从江苏省文物总店购得的。该画作原本收藏于南京博物院,南博曾专门向江苏省文化厅提交报告,请示将包括这幅画在内的一批书画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这批文物刚调拨至江苏省文物总店的第二天,陆挺就已完成购买手续,将这幅《江南春》图卷带回了家。由此不难推断,这次‘调拨’与后续的‘出售’大概率是定向操作,换句话说,就是专门为陆挺量身安排的定向交易。”颜明说。
颜明认为,蹊跷的是,新华社报道中披露的原江苏省文物总店销售发票显示,有一件《仿仇英山水卷》于2001年4月16日被“顾客”以6800元的价格买走,“稍加比对便知,这件6800元售出的《仿仇英山水卷》,不可能是陆挺从艺兰斋所藏的这幅《江南春》图卷。一方面,时间线完全对不上——文物1997年5月就已完成调拨,不可能等到2001年才对外出售,而且他也在1999年见过陆挺的仇英《江南春》图卷;另一方面,画作名称也存在明显差异。更值得玩味的是,即便陆挺手中这幅仇英《江南春》图卷是伪作,也当属‘伪好物’,即有着巨大历史与艺术价值的伪作。毕竟这幅画曾经过过云楼与虚斋旧藏、南博藏,流传脉络清晰可考,其收藏价值本就相当可观,怎么可能连同期名单中康有为对联7200元的售价都不及呢?这显然不合常理。”
颜明表示,由此不难想见,在当时特定的历史阶段,国家文物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相关政策也存在诸多疏漏,难免给一些不当操作留下了可乘之机。在此背景下,南京博物院本应秉持实事求是、从善如流的态度,正视并修正过往的错误,而不是刻意掩盖事实真相、愚弄广大群众。事实上,对于这类问题,越是遮遮掩掩,越容易欲盖弥彰、越描越黑,最终损害的是自身的公信力。值得欣慰的是,近十几年来,国家不断健全文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体系,文物管理工作愈发规范严谨,类似当年的不合理现象自然也就无从再现了。
对于2001年售出《仿仇英山水卷》与陆挺早在90年代即收藏此画的矛盾上,也有艺术收藏人士对澎湃新闻分析不排除“先上车后补票”的可能。
到底是谁送拍8800万元的《江南春》图卷
由于此前公开的报道都集中于南博旧藏仇英《江南春》图卷由陆挺收藏,2025年5月,陆挺因病去世,《江南春》图卷其后现身拍卖市场,很多人以为是陆挺家属送上拍卖市场,然而据庞叔令对澎湃新闻表示,她在今年11月20日的法庭审理阶段得知,此画并非由陆挺家属上拍,而是由一位宁波人朱光送拍。
此画何以从陆挺的收藏变为朱光的收藏?
对南京收藏界颇为熟悉的一位艺术界资深人士对澎湃新闻介绍,其实此前陆挺因为出现资金短缺,已将仇英《江南春》图卷在内的8件书画作品,抵押给南京十竹斋以换取数千万元借款,后因陆挺逾期无力支付本金和利息,十竹斋便依照协议,对这8件抵押作品进行自主处置,整体转让给一位宁波买家朱光。该宁波买家朱光将八件书画中的一件明代陈淳《草书唐诗卷》送拍北京保利,并在2023年保利春拍中以3500万元成交,而庞家旧藏《江南春》图卷也正是这位宁波人朱光送拍。
明代陈淳《草书唐诗卷》
朱光是何许人?澎湃新闻搜索关于朱光与艺术收藏的信息,几乎不见。
庞叔令对澎湃新闻表示,她也仅仅知道朱光送拍《江南春》图卷,对朱光本人及如何收藏《江南春》图卷的信息一无所知,澎湃新闻致电拍卖方询问送拍人朱光的信息,对方表示不方便有任何说明。其后澎湃新闻通过多位上海与宁波收藏界知名人士的采访,从他们的叙述中大致了解了朱光的相关信息:朱光原先是宁波人,前几年辞职后专职从事书画交易,获利颇丰,他本人非常低调,经常在国外,在宁波的时间并不多。“
澎湃新闻寻找到朱光的电话后,欲致电对这些信息求证,拨打时果然显示是宁波电话,接通后澎湃新闻记者问:“请问你是朱光吗?我是澎湃新闻的记者,我们想向您求证……”听得电话那头似乎一楞,停顿一下,随即以极快的语气回复说:“我不是朱光,你们打错了。”便挂断电话。
澎湃新闻记者隔数小时请同事第二次以不同电话再次致电朱光:“朱光老师你好!”对方停顿了下,迅即挂断电话。
而据收藏拍卖界一位资深人士对澎湃新闻透露,《江南春》图卷从十竹斋到宁波藏家的流转的具体经办人是南京十竹斋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的孔超,转让给朱光的价格不低于5000万元。孔超曾是“十竹斋”艺术品牌体系中的一位核心经营管理负责人,澎湃新闻记者就此致电孔超求证,询问他是否参与仇英《江南春》图卷到宁波买家的流转,孔超在电话中并未否认,只表示,“现在不方便说。”便挂断电话。
据悉,《江南春》图卷在今年5月现身拍卖场后,拍卖公司对其寄予较高期待,当时估价显示待询——拍卖界估价待询的作品一般都是高价拍品,庞叔令托人咨询后显示拍卖起拍价为8800万元,显示潜在买家也多有意向,然而由于庞叔令的举报及文物部门的干预,画作在临拍卖前一个多小时作撤拍处理。
捐赠物被鉴伪后是否应归还捐赠人?
从20世纪60年代鉴定为“伪作”到20世纪90年代决定划拨、调剂,直至2001年销售,跨越了三四十年,其间庞家人毫不知情。尹志军认为,庞叔令作为捐赠方的后人,有权知道捐赠品是否被妥善保存、被鉴定为“伪作”的5件书画具体流向何方。南博在作出“划拨、调剂”决定时更应当主动告知,如果确需处置藏品,也应当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南博代理律师张涵认为,该批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法律亦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者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因此,庞叔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捐赠时所有权已经属于博物馆了,就算退也是退给博物馆,所以博物馆有权处置。”北京拍卖界的一位资深收藏顾问表示,根据拍卖法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由于古书画鉴定难度极大,一般约定拍卖行不承担画作真伪的责任,买家可在预展环节自行鉴定。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的一大焦点就是艺术品市场应关注拍品来源是否正规。南京博物院必须有清晰证据证明这幅画作出库时合规合法,否则这幅画不仅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而且应当依法追回。
来源:搜狐《有料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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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反复了那么多年都没问题,估计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简单说不会深追。会有人倒霉,但不会倒大霉。
北极鲶鱼的事轻轻放下,很大原因是那个时代就这样。罪不责众。
最终最好的结局就是把剩余下的故宫南迁文物,放到应该放的地方去吧,但哪个地方是应该放的地方,谁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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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采昭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