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火灾亲身经历者,我来回答一下吧。我上学的时候,宿舍也是失火了,失火原因不明,学校说是电器突然爆炸……我个人不怎么相信,因为如果是爆炸该电器的主人居然没有受伤,而且宿舍楼居然没一个人听见响声。不过最让我生气的是那个宿管,居然一声不吭跑了(没听见他喊人),我们高楼层的根本下不去,在我们堵在楼上将近半个小时后宿管才在宿舍长群里说了下这个事情,好像也不是很直接的说,具体内容也忘记了,反正不知道这个时候说有什么用。最后幸好没有伤亡,不然这个宿管也免不了责任。不过相比之下,这个贾老师不就有点过分倒霉了吗?
回到这个事情,贾老师当然有责任,毕竟死了人嘛,像我们出事那个宿管不是更过分,但是没死人所以一点事没有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不出事怎么都行,出了事就完蛋了。但是谁知道什么时候出事,哪个环节有问题?你让我们宿管去查,她一个年近50多的老人,绝对不明白,当时全体老师还有校长也没指出来啊,最后才知道消防设施不到位。这是学校所共有的问题,学校火灾屡次发生,足以说明,任何人都有侥幸心理,不然消防设施问题早就解决了还有宿管专业技能培训问题。
这个贾老师的确指挥失当了,瘫软在地,让一个小孩去救同学。但是问题是遇到危险,没人可以和自己没有遇到危险时候说的那么冷静,我还记得当时宿舍火灾,明知道打电话大声哭喊会消耗氧气,但是和我一样被堵在楼上的人有哭着给自己的家长打电话的,甚至很多人都绝望的在留遗言了。不遇到危险,谁知道自己表现怎么样,说不定会怎么丑态百出呢,所以还是对别人宽容点比较好。
然而法不容情,一切要以法律的判决为准,虽然在我看来六年的确太重,校长责任最大也没比她多几年。不过这种事情还是说没有遇到算走运(大部分人都遇不到),遇到了就只能受着了,毕竟自己没有完美的解决(虽然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