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冤,引用高赞的一句话
“有社会经验的都知道,几乎所有的公司,单位,包括法院自己,内部都有成文或非成文的规定,出了问题必须立刻内部上报,而非立刻报警。报警这种可能会对公司或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事,只有一定层级的才有资格去做。”
不仅如此,除此以外还有一条答主没说的非成文规定,不举报公司/单位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治的就是这种傻福规定
特意设置一个罪,就是为了让你怕坐牢而报警/举报从而挽救其他人的生命,
为什么违规补课,偷税漏税,不发工资不举报不判刑呢,为什么写字楼办公室消防不合格不举报不判刑呢? 不是因为这些罪轻,是因为这些罪死不了(不容易)人。
把学校和化工厂等危险场所划等号不是因为这些地方更危险(虽然有些学校成功做到了吧)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学生
不信你看这次事件之后敢报警的老师会不会更多?
3年起步的罪校长才判7年老师判了6年
在我看来不是老师罪过太大从3年加到了6年而是死了13个人这个直接7年往下减,老师没跑(不知道有没有认罪认罚)等“重大减刑标准”才能在死了13个人这么严重的后果下减刑1年
如果死了13个人判3年 死 8个 死5个 死2个 死1个的判什么?
校长的七年则是立多少功都减不了了。。。。。。。
这就好比杀2个人和杀200个人都是死刑你不能说他杀200个人的判的轻了我杀两个就不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