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铺天盖地宣传西方法律至上,政府都不能超越法律,国王都必须尊重法律,法律地位至高无上。
那时候觉得,我的天,西方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啊,哪像中国人治,只要权力够大法律就是个p,还煞有其事在教科书里写什么法律是用来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产物,就是给自己蔑视法律找借口呗。
结果年龄越大,阅历越多,越发现教科书上的内容讲的才是最真实最深层的社会体系。不被执行的法律就是废纸,而能被执行的法律就一定是由高于其地位的统治者执行的,所谓的至高无上本就是放屁。
九年义务教育教的是真东西,去了台湾,香港等等地方,光鲜亮丽的外观下净是脏乱的城中村。西方社会的国王新衣滤镜一旦被搓破,肥头大耳油腻的形象一下子暴露无遗了。
小时候能读书,长大能找到工作,能随意辞职换工作,能吃饱喝足,看病还报销有兜底,工作几年又开上车又买上房,真的是越了解越拥护这个国家。
他在不起眼的角落确实有没打扫干净的老鼠屎,但是展现给普罗大众的绝对是干净敞亮阳光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