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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17岁少年被女性朋友邀请出游同住,后遭女伴控告强奸,一审获刑2年9月?

神奇小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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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暴涨 53%:当“床笫之欢”变成“牢狱之灾”

中国强奸案立案数量变化

任何一个受过基础统计学训练的人,看到那张图都会觉得不对劲。 过去十年,中国的天网工程覆盖率全球第一,命案、抢劫等“暴力型犯罪”呈现断崖式下跌。按理说,强奸作为暴力犯罪的一种,走势应该是一样的。 但现实是:2017 年是一个分水岭。 在这一年之后,强奸案数据逆势上扬,甚至超过了我们印象中治安混乱的 90 年代。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增加的几万起案子,根本不是传统的“拖进小树林”式的暴力强奸,而是发生在熟人、恋人、甚至特定交易伙伴之间的“新型强奸”

裁判文书网上,你能清晰地看到这个趋势:陌生人作案越来越少,因为那是找死;但“床头吵架床尾报警”的案子越来越多。

为什么 2017 年是转折点?因为司法实践的“版本”更新了。 在旧版本的司法实践里,讲究“半推半就”不算强奸,讲究物理证据,讲究是否有暴力胁迫。 但在新版本的逻辑里,司法机关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把定罪权重极大地倾斜给了“被害人陈述”

这就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做空空间”: 只要发生了关系,哪怕当时是默许的,只要事后女方改口说“我当时心里不同意”,或者“我当时喝多了神志不清”,在“只有口供”的密室环境下,男方几乎无法自证清白。

这就把“性同意”变成了一种“期货”。 发生关系的时候是现货交易,大家都很开心;但过两天女方心情不好,或者钱没谈拢,直接行使“否决权”,把现货变成犯罪现场。

一个体面的男人,一旦因为这种事被关进看守所,他面临的是一场必输的博弈

  • 选项A: 死磕到底,坚称自愿。结果是羁押半年起步,名声臭大街,工作丢干净,最后还可能因为“口供这一孤证”被判三年实刑。
  • 选项B: 认罪认罚,赔钱谅解。虽然憋屈,但能换个缓刑,甚至不起诉,过两天就能回家。

“理性人”的算计下,99% 的人会选择“花钱买平安”。 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强奸案定罪率极高——因为大部分被告人为了止损,被迫配合完成了这个“定罪流程”。

最魔幻的现实是,这种司法倾斜,正在被一部分所谓的“独立女性”当作创收工具。 以前的“仙人跳”还需要找个大哥跳出来捉奸,那是高风险的暴力犯罪。 现在的“司法仙人跳”,只需要事后报个警,就能调动公检法几百人的资源来帮你讨价还价强奸案暴涨53%:当“性同意”变成了一种高风险期货

甚至在一些原本属于权色交易”或“钱色交易的灰色地带(比如咯咯哒和朴客),一旦价格谈不拢,或者女方想涨价,报警强奸成了最好的核武器。 这是一个“风险无限小,利润无限大”的商业模式。 就算最后查清楚了不是强奸,女方也没有任何损失,不需要承担诬告的刑事责任。但男方已经在看守所里脱了一层皮,甚至已经付出了巨额的“谅解费”。

我们支持严惩强奸犯,那是对人权的底线捍卫。 但目前的司法实践,似乎正在“为了由于找不到证据而放过一个坏人”的恐惧中,滑向“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漏网一人”的极端。

当法律变成了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单向勒索的工具,当“诬告”几乎没有成本,我们失去的不仅仅是那几个冤假错案的当事人的正义,而是全社会两性关系的信任基础

如果每一次亲密接触,都可能变成一颗随时引爆的地雷,那么理性的男性只会做一件事:彻底退出市场,拒绝发生关系。 这恐怕不是我们想看到的未来。

Mochiao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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