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大家最关心的是当事人没有近亲的情况下,突发重病,怎样让自己的资产用于自己的治疗。
蒋女士是脑溢血,极其严重的病情。如果及时治疗,采用更加积极,更加昂贵的治疗方案,她才46岁,我是不大相信直接就没的。
我有个60岁的亲戚,一年前也是脑溢血。一次手术成功后又继续出血,不得已二次手术,脑壳都取掉了一半。就这都还活下来,并且现在意识清醒,就是一手一脚不灵敏,需要不断康复医疗。他就是家人积极治疗,毫不拖延,起码几十万医药费(医保报销后)砸下去的才救活的。
蒋女士据说资产几百万,重疾险也买了五十万。那么她的治疗过程中,医院是否收到了银行用她的存款支付医药费,保险公司是否报销了医药费?我看到的报道应该是没有。因为都需要当事人或者她的亲属签名才能动用。
对于医院来说,能否及时收到医药费,能否有人签字上更昂贵的治疗,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医院医疗的程度,从而决定了病人的死活。
你不能天天拿法律是滞后的来当挡箭牌,你立法把无继承人的遗产收归国有倒是快得很,涉及到怎么用她的资产救治她就成了没有法律法规可依,无法操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