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公布陈震偷税案件细节,用空壳工作室虚假申报,是典型的「转换收入性质」的违法行为,此案有何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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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补税后仍被查出偷税
拥有千万粉丝的车评头部网红陈震被税务部门披露偷税后,外界一些人士对他被税务查税原因及公开曝光缘由感兴趣,而随着陈震偷税案细节披露,也似乎有了答案。
12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开消息,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最终税务部门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陈震在一些网络平台上拥有超1000万粉丝,是业内知名的车评人。目前多个网络平台显示他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被禁言。
从近年来税务部门公布的网络主播偷逃税线索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接受他人举报,另一种则是税收大数据比对发现偷税嫌疑。不少人好奇陈震是如何引起税务部门关注?是否有人举报其偷税?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作为车评领域顶流博主,税务部门调查发现,2021—2023年期间,陈震每年申报综合所得仅100余万元,申报收入与其网络热度严重不符。
不难发现,陈震被税务部门查税,主要是其高收入与低纳税情形严重不符。
据央视新闻,税务稽查部门就收入问题首次约谈陈震,陈震声称已完成了以前年度的自查补税。但税务稽查人员发现,所谓的自查补税仅针对的是2023年这一年的收入。
此后税务部门开始摸查2021至2023年陈震取得收入及纳税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工作人员发现,经查从2021年至2022年初,陈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取了某网络视频平台转入的广告劳务报酬,累计157.25万元,且未申报纳税。经过深入调查,2022年,陈震在天津成立了一家个人文化创意工作室,该工作室实质为空壳企业,将其本应个人劳务收入转换为工作室生产经营收入,从而少缴税款。
税务部门再次约谈陈震。在完整证据链面前,陈震最终承认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提供完整的银行流水和交易记录。
由此可见,陈震在面对税务部门自称补完税后,实际仍存在偷税行为,且再次被税务部门查出。而这或是他被税务部门公开曝光的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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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扒一扒疑似工作室。
央视新闻提到,2022年,陈震在天津成立了一家个人文化创意工作室,并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该工作室没有实际的办公场地,也没有雇佣工作人员,所谓的生产经营收入,其实就是他在平台账号中取得的劳务报酬。
检查组以此为突破口,逐一排查陈震工作室的收入情况。经查明,自2022年4月起,陈震将平台的短视频广告收入,提取至其工作室对应的银行账户,申报为工作室的生产经营收入,并没有确认为他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
天眼妹发现,陈震名下关联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云账户陈震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工作室】,疑似为相关工作室。该工作室成立于2022年,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

据央视新闻,税务部门再次约谈陈震。在完整证据链面前,陈震最终承认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提供完整的银行流水和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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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 - 55 个点赞 👍
1、涉税的刑事案件虽然办过几个,但是税收方面的知识实在谈不上专业。只不过之前和税务部门打交道的时候也深刻明白一个道理,咱们国家不存在所谓合理避税这个说法,所有的合理避税都能认定为偷逃税款,而且税务部门可以通过规定事后打补丁的形式直接认定为偷逃税款,金税三期之下只要税负显著低于行业想抓你一抓一个准。
2、这次事件对于陈震来说最大的损失就是“全网封杀”,让其完全没有任何商业价值了,陈震一年的广告收入是2000万,2000万的利润放在北交所里面恐怕都属于中部企业了,但是现在一夜归零。这个惩罚不可谓不重,但是如果你去仔细看看,会发现这么多年来对于所谓知名网红的封杀,从来没有任何的明确法律法规更不要提任何救济措施。你去看网信办12月3号对于张雪峰的查处,采取的手段也是指导有关网站平台。这个指导,特别有意思,意味着封禁的主体依然是互联网平台而非网信办,换句话来说,这个指导的手段无论是看上去还是结果理论上都属于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但是你如果真的去起诉,这似乎又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客观上其惩罚性质甚至超越行政处罚)。所以不好意思,没有任何救济途径,不能行政复议,不能行政诉讼(到目前为止查不到一起起诉网信办的民告官案件)。

3、关于偷税名人予以查封的文件,我能查到的就一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但是这个意见的规定非常的模糊,哪种情况限制、哪种情况暂停,哪种情况又要永久关闭都没规定。其他的文件,比如文件比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只是对于内容违法要进行封杀。
4、倒不是说要为陈震或者失德名人辩解,在互联网时代,封禁账号尤其是全网封禁账号这个权利是非常巨大的,基本等于让一个人(或者公司)彻底失去商业价值,如果这个权力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实权力寻租的空间也会非常巨大,封谁不封谁?封多久?如何解封?这些根本找不到明确的规定。连救济的司法途径都没有,个人觉得这恐怕并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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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言 - 55 个点赞 👍
互联网从业者,电脑手机上网设备就是全部办公设备,要什么实际办公场地?
一人工作室,要什么员工?
如果市场主体不能只有一个人,那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卖快递那些个体户承包商怎么算?
你不能只在计算市场主体数量的时候才承认个体户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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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地仰望星空 - 30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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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帮你呢 - 3 个点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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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