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诺齐克的想法。
诺齐克想法很简单,他说,你们马克思主义者老说,公社多么伟大,多么可以激发工人自治性和生产力。那么不要再谈理论的事情,你们可以自发搞一个公社,然后有自由进入退出机制,如果你们生产力比一般的公司更好,以至于资本主义的公司的工人都跑到你们那里去(就如中世纪晚期,农奴们都逃到城市打工,中国广东地区的人逃港,东德的人去西德),那么不就证明了你们的生命力吗?
伴随着长时间的变动,你们力量越来越强,而资本主义越来越弱,最终不就瓦解了吗?
但是马克思主义者是反对这个观点,马克思主义者会说,如果不彻底地取消市场经济机制,那么一个两个的公社,是不足以撼动资本主义的。
马克思主义者的辩护有没有道理呢?没有道理,因为有两个反驳
第一个,从历史上来看,采集狩猎文明向农业文明转型,农业文明向工商业文明转型,都是遵循着某个生产方式更加激发生产力,以至于大家都逃离固有的模式。就如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大量离开土地,到城市打工,哪怕那是血汗工厂。既然此前可以,为什么马克思那一套就不可以呢?
第二个,一方面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刻画地非常不堪,似乎马上就要死了。但是另一方面,让工人自己组织公社跟公司竞争,又把资本主义刻画地非常强。另一方面把工人刻画地非常伟大,甚至“我们有力量”,但是对抗资本主义机制又似乎不敌。
这不都是一些自相矛盾的描述吗?
实际上,如果公社能够自由进入和退出,是完全可以存在的。但是人民公社不是这样,只能进,不能退出。
首先是只能进,而且是强迫进。因为当时通过统购统销的方式,把农民的口粮都拿走了,并且逼迫农民进入公社,不进就是反革命。也不能自由退出,退出就是反革命,就是资本主义尾巴。
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跟市场机制共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