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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产到户和人民公社都很好,为什么不能共存呢?

后羿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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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朋友,老是对人民公社存在很大误解。

他们把人民公社理解成一个单纯的经济组织,类似于集体经济股份制的概念。

大家都是股东,又都是员工,集体劳动,按照制度和股份分配。


实际上,人民公社是个政治、经济、军事合一的准军事化组织。

在1957年,1958年搞人民公社的时候,加入公社,你就失去了各种权利。


1、财产权。

你家的财产,包括生产资料的土地、牲畜、农具,都交给公社。生活资料的房子、家具、锅碗瓢盆都是公社使用,有些地区甚至连农民的存款和现金,都由公社统一支配。


2、支配权。

在公社干部手里,下面是大队书记。大队书记可以支配你们家的一切财产,也包括你未来劳动所得。


3、命令权。

因为你加入公社,你就没有了人身自由权利。大队书记,可以安排你干任何劳动,可以安排你干多长时间,多大强度。

这一条,就让领导有了绝对的支配权,安排你记账清点工分。

一天干2小时是干活。安排你修水库,一天干14个小时搬石头,挑土也是干活。

你不是大队书记的亲戚,凭什么个你记账的活,不让你搬石头。

这个时候财产都是大队的,你想行贿也没有钱。

如果你是女的,有几分姿色,可以让大队书记上你的床,换取你有个轻快工作,你家男人不用累死累活。

那个年代的腐败程度,其实远比现在严重,只是不是物质腐败,物质已经都归干部支配了。


4、生存权

因为大办食堂,你家连口粮都没有,要去吃食堂,而让你吃不让你吃,是干部说了算。等于你一家的生存都是干部说了算,说饿你三天,就饿你三天,保证你服服帖帖。


5、生命权

作为军事政治经济合一的组织,人民公社是有武装的。有民兵,有枪支弹药。如果你对失去财产、自由等权利不满,敢说坏话。

公社干部,就可以设立私刑,肉体折磨你的。

为什么后来虚报后能强行征集粮食,因为上级可以对下级层层打人,折磨人。信阳光山是先上级干部打下级干部,下级干部回去打群众,层层逼迫。

到了wg初期

为什么一个公社,就能杀死很多地富反坏右的家庭成员,就是因为有武装。

只要上级稍微一松,基层干部非常有杀戮和折磨的动力,有时候为了财产(1962年后财产退给个人一部分),有时候为了女人,有时候仅仅是为了虐待他人作为娱乐。(类似于小孩用尿浇蚂蚁)

6、迁徙权

没有领导同意,你的活动范围很有限,你是不能随便离开家乡的。离开要说明去哪,干什么,多少天,有介绍信才能住店,你还得兑换全国粮票,才有能饭吃。



这种制度下

人民公社的领导,只有上级足够制约才能遏制住当土皇帝的冲动。否则在一个生产大队,就是为所欲为。

你只看到女知情要回城,有被奸污的,而不知道村里面稍有姿色的女人都是猎物。

让你去干那个年代的村干部,上级不管你,你也很难说会干什么。

你可以调动一个村的财产(1962年前),劳动力,这些人还跑不了。

这是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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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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