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善意的揣测方式,是这属于妇联的独走行为,但危害极其巨大。
以往的法规、规章和两院就算想挑战全国人大的立法权,最多也只能搞点小动作。由于备案审查和合法合宪性审查的实装,有不少违法的规定和解释被全国人大法工委揪了出来,并宣告废止。
但是这个副检察长的表态,仅仅是个表态,没有形成正式的解释文件,触发不了人大的审查机制。同时,宪法规定检察院上下是领导关系。所以除非这个副检察长落马,否则这一番言论全国检察院都必须遵照执行。也就是说,检察机关以不成文的方式干了事实上立法的事。这个行为闹不好能直接导致宪制危机。
现在应该都能理解为什么李卡卡要解散检察院了——检察院单独设置的结果,就是必然产生独立意志,进而作为司法机关,想尽办法搞点立法权,最终闹出宪制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