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典型的越俎代庖,立法权不是你的,司法解释权也不是你的,你凭什么认定? 另外这个认定标准,对公安、税务、民政等明确需要准确的“家庭成员”定义的部门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事实上造成了无法可依。 这种事放到古代叫做动摇国本。 发布于 2025-11-27 10:44・安徽 赞同 19914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