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的两边不讨好,里外不是人。 男人认为这是方便女人通过同居分财产,偏袒女人;女人认为同居期间的暴力原来可以判故意伤害的现在按家暴算了,偏袒男人。一根筋变两头堵了。 最重要的是没有细则,到底什么算同居?难道靠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那就不过是披着现代法制的皮行青天大老爷的实罢了。 某些人真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太久了,才会拍脑袋决策,拍大腿后悔,拍屁股走人。 发布于 2025-11-26 16:31・广东 赞同 23926 条评论分享 收藏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