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律师的《公开回应》,惊讶得不得了。
有些事实和证据是我以前不知道的,律师的揭示很及时。
虽然《公开回应》里提到的有些“常识”“共识”未必属实,有些内容也是推测的,但是总体回应是有力的。
个人认为,最大的疑点有如下几个:
1.不让律师阅卷是什么鬼?事出反常必有妖!
这是我最不能理解的地方。湖南高院即便不把卷宗公之于众,也得让律师阅卷吧?这是最起码的程序正义!
2.当晚到底是不是有雨?
天气预报说“阵雨转多云”,但是所在的楼座那里情况如何?
冷水江是个县级市,地方不大,但是有点常识的都知道,一个地方下雨,很可能相隔几百米的地方只掉了几个雨点。更何况,当晚降水“0.0mm”!
3.到底有没有刑讯逼供?
谢某同监室证人出具的其“浑身是伤,行走困难”,湖南高院因何视而不见?
4.5万块钱到底是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还是赔偿款?
如果是保证金,有回执;如果是赔偿款,有协议或者收条。这个证据容易取得,相关当事人把这个公布出来,那不是瞬间打脸?
5.作案木棒没找到,只找到“类似物”,这是否构成“疑罪”?
强制猥亵案的张某对此是怎么说的?
要知道作案工具对证明案件事实相当关键,为了找到工具,很多公安机关不惜抽干一个湖泊!
6.到底是什么疑难杂症,湖南高院复查时间近6年?
我觉得,既然疑点这么多,湖南高院应当让律师阅卷,甚至主动公布卷宗中的一些细节,这是回应社会期待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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