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现行的禁止血亲结婚的法律规定过于严格,正如有关部门在意见中指出的,现代社会中几乎没有人会维系五等亲、六等亲这样的疏远的亲属的关系。这反映出台湾地区在民法方面仍然保留不少延续封建社会法律习惯的规定,应当顺应时代和社会的要求进行修改。
不过,考虑到实行比台湾更为宽容的婚姻法律的国家和地区的生育率低下趋势比台湾地区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恐怕不会对生育率造成什么实质性的积极影响。
最后这对夫妇因为落后的法律制度,婚姻被宣布无效,处境令人同情,我想他们也可以考虑来大陆地区工作和生活,新中国将会保证他们的结婚自由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