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刷到了一个帖子,意思大概是:同课题组的一个人跟自己拼写一样,是不是可以冒用他的名字?
我想了一下,如果有个学生来找我面试,干了这么一件事,我竟然没有什么办法给他识别出来,除非我去联系这个课题组的负责人。
或者说以后每个学生发表论文,都需要其学校、课题组、导师出一份证明?
行政工作的冗杂就是这么发展过来的。
事实上,我们当然可以换个角度来检测这个人到底是不是真才实学,就像问题描述中说的:
聘期内,校科研院会统一组织首席科学家团队进行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对聘期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的首席科学家团队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津贴。对于考核优秀等级,奖励首席科学家团队 120 万元;对于考核合格等级,奖励首席科学家团队90万元。《实施办法》还提到,聘期内,聘任团队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师德、严重教学事故、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取消聘任资格。
换句话说,郭伟这个事,对前两天开始掀起的去“非升即走”的苗头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
高校现在不但需要承担督促一个人搞科研,还得考察这个人之前的阅历到底是不是真的,那【考核】这种事,在我看来恐怕会比之前更加严格。
也就逼得我们不得不先承认一件事:
这不是某一个学校的问题,这是整个高校人才制度的结构性病灶。
现在的大学,从政策到指标,从评估到考核,整个链条都在催:
“你们必须引进人才!”、“你们的人才数量、级别、结构,都是考核指标!”
于是高校被迫跑步进入一种模式:只要简历好看,就把人先招来。
但这次的事件恰巧说明了这样不行。
这也就出现我刚才说的,学校当然“查”,但查的方式是:
看材料是不是真的,看不出材料是不是你真干的。
材料可以是真的,贡献可以是假的,论文可以是真的,作者贡献可以为零。
这就是制度漏洞:
把学术成果看成“商品”,自然有人会靠包装混进去。
这次江科大说自己是“受害者”,其实我觉得没问题,这也是我为什么在这件事一开始出现的时候为什么不参与讨论的原因。
正所谓一个社会必须经历过足够离谱的一系列事件,才能有逐渐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只要它们一成文,就一定会有人在想办法钻空子。
事实上江科大乃至所有的学校,并非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类似的问题,但这就跟当年的翟天临事件似的,为了避免某些事,导致了绝大多数研究生们,不得不大刀阔斧的改自己本来正常的论文表述,让其成为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论文”,之前讨论的新编教材防自学难道不是这种“制度”的余波吗?为了降低查重率,就得改的乱七八糟的表述,所以导致了普通人看不懂了。
这件事也同样如此,我猜测未来将会是加强教师的科研考核,教师们为了通过考核不得不把自己的大研究拆分成一个一个细碎垃圾的文章。
这整体来看,对学术界是很不利的。
上一个回答我起了一个头,但是没往下写,不如放在这里供各位参考:
郭伟的事件,很难说是人才引进制度的漏洞还是优势,如果说是漏洞,但现在爆出来的也就这么一个,如果是优势,又确实规避不了郭伟这种情况。
我们真的应该因为这件事来抨击高校的人才制度吗?
最后说一句心里话
这件事很荒诞,但它暴露出的不是一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时代的问题。
高校在“人才竞争”的大叙事下,被迫卷头衔、卷论文、卷帽子。
当评价体系越依赖包装,真正的学者越沉默;当制度越奖励“纸面”,骗子越容易钻空子。
但我仍然愿意相信中国高校的大多数科研人、教师,都靠真本事撑着这个体系。
漏洞会被看到,也终将被堵上,制度的问题,终究要靠制度来修。
我是 @医路文沫,一名大学教师。
愿高校引才,真正回到“识人辨才”,而不是“看包装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