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农村的贫穷跟地主压根没有关系,地主的财富也不是来自于土地;
《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年)》中曾提到,即便最好的年景,经营最为成功的农庄,每年通过土地获得的收益也仅仅是低价的2.5%,普通年景的收入更低,灾年干脆压根啥也没有,而且农民向地主提供的是实物租金,地主要将实物运往城市销售才能获得现金,要承担运输和出售的损耗以及市场波动的风险,出租土地的真实收益其实非常低。
对于农村的地主而言,他们置办土地的收入基本上都来自于城市,通常都是通过做官或者经营某种工商业获得财富,上世纪三十年代江苏省的实地调查了370户大地主,一半都是军政要员回乡置办的产业,剩下的基本上也都经营着某种工商业,土地只是他们储存财富的方式,并不是他们财富的真正来源。
甚至单从经济学的角度上说,在农村置办土地是纯粹亏本的行为,上世纪三十年代,广东浙江等地的水田每亩要上百大洋,最贵时接近二百大洋,但是亩产也就一二百斤的样子,就算运送到京沪等高物价区,也只能卖五六块大洋的样子,收入与地价相比极为微薄,甚至不如直接把钱存到银行里吃利息,只不过中国人特殊的乡土情节,使得成功的官员和商人们,更倾向于在老家置办产业。
这不是一家之言,《林村的故事》里就提到,林村两个拥有土地最多的大户都是混南洋的,把钱寄回家买的地,土地微薄的收入,再加上均分继承法,农民几乎不可能通过种地致富,原本的地主如果没有经营工商业的话,也会在一两代人的时间重新跌落回贫农。
换句话说,农民穷和地主压根没有关系,最核心的原因是农村生产力不足,民国时期各地城市工人的收入,少者每年也要上百现大洋,上海等发达城市,男工每年收入超过二百现大洋,女工收入也有至少120现大洋,农民们要有多少土地,收入才能达到上海的工人水平?
实际上,就算是农村地主的收入水平,都比不上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的普通工人,《北京的人力车夫1920年代的市民与政治》里曾提到,1920年代的北平人力车夫,每天的常规收入大致在五角钱到八角钱之间,租车的费用大致为每天4角钱,车夫两人合租一辆,上下午换着拉,每天工作7-10小时不等,能赚大约4-5角钱,每个月挣十几块现大洋,一年到头都能吃精米白面,而乡下的土地主平时也就吃得起棒子面。
这就是现实的情况,而且不止中国的农民种地不挣钱,在19世纪美洲谷物大量输出到世界市场之后,全世界的农民种地都不挣钱,国内的农民拥有100亩土地,妥妥的算是大地主了,美国的家庭农场,随随便便都有数百英亩土地,传统农业怎么和美洲农业竞争?